“你們來這裏幹嘛?這裏可不是普通人能接近的地方,要是沒什麼事的話,就趕快離開這裏。”雖然警察的話裏很拒絕梁峰,但是語氣很好,看樣子隻要梁峰能找到一個合適的理由,我們就可以接近那個案發現場。
“是這樣,我這個朋友就是上次這個事件裏麵的嫌疑人,但是因為證據不充分,所以又被放回來了,我們這次來就想看一看這個案發現場,因為他,真的沒有殺人。”梁峰在努力的解釋著,他希望警察能夠答應他的請求。
“好,不過你們要快點出來,能給你們的時間不多,到時候可別怪我翻臉不認人。”
“好說好說。”
說完,梁峰就拉著我進入到警戒線以內,他小聲的對我說道:“看看這裏是否和當天你離開的時候一樣,如果能發現其他的痕跡最好,這樣的話,到時候為你辯護的成功率就大了,這是為你自己做事,希望你能認真一些。”
梁峰的話氣幹脆利落,說完這段話之後,他閉口不言,開始小心翼翼的在周圍尋找起來,希望能夠發現什麼了不得的東西。
說實話,這裏我看不出來有什麼不一樣,因為當天天色太晚了,再加上兩人誰也不肯相讓,打起來的時候難免會什麼都顧不上。
當時我嚇得要死,那裏還記得觀察周圍的情況啊,梁峰這樣要求我,實在是太難以完成了。
不過他說的也對,這是為我自己幹活呢,要是真的能找出點什麼東西來,自然最好不過,到時候被公訴的時候,我就可以拿出有力的反駁證據了。
於是我和梁峰一樣,瞪著大眼睛在地麵四處尋找不一樣的東西,其實在冥冥之中也許會有不一樣的感覺,證據,有的時候是會被發現的。
“找到了!”我驚喜的大喊,與此同時,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梁峰還沒有跑過來,兩位警察就先過來了,他們也同樣參與了此案,如果說現在有什麼新發現,他們一定要第一時間知道。
我也很樂意他們能夠參與,因為這是最完美的證人,也許到時候梁峰的話,會被列為不能作證的那一類。
那輛出租車,一直沒有被開走,因為案件沒有結束,這個車作為本案的最大的一個物品,它一挪動,很多東西都會變了味,索性它也沒什麼用,就放在這裏,等案件結束了之後,再進行搬挪也不遲。
在出租車的車輪下麵,我發現了一個閃閃發亮的東西,這個東西,其實不應該出現在這裏的,那是一個女士項鏈,還是鑽石的,在太陽光的折射下,顯得那麼與眾不同,閃閃發亮。
兩個警察對視一眼,先拿出配備的相機,對著那個項鏈一頓猛拍,之後,他們帶上手套,將那條項鏈取了出來,由其中的一名警察送回警察局化驗。
另外一個卻怎麼也不允許我們在這裏繼續逗留:“一會就會有人繼續過來勘察,你們不能繼續留在這裏,而且那個項鏈我也會說是我們兩個發現的。擅自放你們進來,是我們的重大失職,所以,請你們配合。”
梁峰很痛快的就答應了那個警察的請求,隨後也不管我願不願意,提著我的脖領子,就帶著我離開了現場。
“你為什麼答應他,我們繼續尋找的話,也許能找到更多的線索。”我有點生氣,好不容易發現了一些眉目,結果因為發現了一條項鏈,結果卻不能查了,這是什麼道理。
“我發現你這人怎麼那麼不通透呢,一條項鏈就足以引起他們的重視了,查了這麼久的時間都沒查到這個,我們剛一去就找到了,在那裏時間長了,他們會不會懷疑是我們故意扔到那的?就算可以通過技術手段查出項鏈在那裏的時長,你就能保證那些警察不會惱羞成怒嗎?那兩個警察算是好人了,將這件事擔了下來,不然,他們就是死後查不到,然後那你做了替死鬼,你有地方喊冤嗎!”梁峰一口氣說了這麼多,唾沫星子橫飛,差點翻白眼死過去。
我有點無語,我就說了一句話,他就有那麼多話在等著我,這個男人,還真是挺小氣的,不過他的社會經驗很足,經他這麼一分析,確實,我有點太天真了,那些警察,也不是心胸開闊之人。
梁峰將我送到了家裏,隨後留了一個黑衣人給我,說這個人來保護我的安全。
我不怎麼同意,這哪裏是保護,明明是想看著我吧,怕我跑了!
梁峰不置可否,不過看著這個黑衣人,我莫名的有一種安全感,也許,今天真的會出什麼事情,這個黑衣人,也許到時候能幫我一些什麼也說不定,算了,還是留著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