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姓書,但卻不是書家人。
領養的……
書墨目光直直對上了她有些怯意的眸。
“我算是書家的半個外人吧,書老太太因為三子夭折,大病一場,為了哄老人家開心,書老爺子就把我帶回家了。”
簡白再次怔住。
“所以你不必防著我。”
他放下了杯子,目光轉回了劇本,嗓音動聽。
“我隻是個專心演戲的書家閑雜人等,對你的宋逸沒什麼威脅。”
“……”
簡白不知道該回什麼了。
他看得清清楚楚,她對宋逸的情意,是怎麼遮掩也沒有用了。
“我是喜歡宋逸,隻不過我配不上他,他對我也隻是抱著玩玩的態度,我已經和他分手了,他以後是要娶費雯雯的,所以你也不用把我跟宋逸扯上關係。”
簡白撒了謊,謊言七分真,三分假。
不管書墨和書家有沒有關係,簡白都不想與他說真話。
作為女人擁有的第六感,讓她覺得,書墨很危險。
暴露了她和宋逸的關係給書墨,沒有半點好處。
果然,他抬起了頭,一雙淡藍色的眸子,鎖定她的臉。
“所以你真的是小三。”
“……”
讓她說什麼好,這人嘴真欠。
他又笑了,仿佛剛才沒說過難聽的話。
“都是成年人,我懂。今天在一起,明天就分手,都是速食愛情,沒什麼好在意的。你既然分手了,以後還要更好的未來。”
簡白不想理他。
回程的飛機上,簡白也觀察到了一點。
書墨不愛與人說話,身邊帶著的仆人,也隻有一個白發蒼蒼的老人,那些保鏢,對他的態度,不是畢恭畢敬的,而總有一種監視犯人的感覺。
“我臉上有東西?”
書墨抬頭,正好對上她的眼。
“沒什麼,前段時間同學在追你的《一襲白衣》,說是挺好看的,她拜托我要簽名,所以想找你……”簡白飛快的找到了一個理由。
書墨微笑,“給我筆。”
簡白楞了一下。
“你不是有隻很漂亮的金色簽字筆嗎?我想用那個給你簽。”
“好。”
簡白從胸口的衣領子上,取下了這支筆。
這支筆一直放在她的衣服內袋,跟著她宋達山冒險了一次,衣服浸了泥水,也沒有壞掉。
真是一支幸運的簽字筆。
“顧挽舟的金色簽字筆,果然簽字好看。”書墨刷刷刷簽下幾張照片,遞給了她,“看來她很喜歡你,才把這麼珍貴的筆給了你。”
簡白小心的收起了筆,放進了衣服內袋,淡淡笑了笑。
很快,她反應過來。
“你怎麼知道我偶像是顧挽舟?”
她從來沒有和別人說過,與書墨見過的那一次,也沒有說過這是顧挽舟的筆。
書墨淡笑,從西服內袋拿出了一支與她一模一樣的金色簽字筆。
“我也有一支,當時畢業,是顧挽舟親自給我授筆,每隻簽字筆獨一無二,上麵都刻著名字,你那支上麵刻著GWZ。”
哦,原來如此。
“你觀察得挺細。”
他拿起劇本,淡淡說道,“學會觀察細節,是演員很重要的一個專業素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