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
小鈴鐺咬了咬自己的小手指,然後指著葉朝歌手裏的花燈,“狗。”
說完看向她娘,好似在說,這分明就是狗,哪裏是兔兔?
你在欺負我年紀小嗎?
很神奇。
葉朝歌看懂了她要表達的意思。
葉朝歌:“……”
“你說,這是狗還是兔子?”葉朝歌氣悶的問衛韞。
衛韞默默的看向她手裏的花燈。
白白胖胖的花燈憨態可掬,隻是做的臉,實在不忍苟同。
要他說的話,既不像兔子,也不像狗,說不出是個什麼物種來,但真要說的話,那隻能說花燈不錯。
至於不錯在哪裏,至少能用。
對,就是這樣。
隻是……
衛韞望著正咬牙滿臉難掩威脅的大祖宗,毫不猶豫違心道:“兔子。”
葉朝歌滿意了,“聽到了嗎,這是兔子,不是狗!”
小鈴鐺也是個固執的,即便她爹說是兔子,她依舊咬準了是狗。
葉朝歌要炸毛。
衛韞連忙說道:“是狗也好,兔子也好,總歸這是你娘親手做給你的,拿著,同奶娘回去睡覺。”
也不知小鈴鐺聽懂了還是沒聽懂,但她的確是沒有再多說什麼,手裏團著不像兔子也不像狗,分類為四不像的花燈,跟著奶娘回去了。
“你怎麼知道那燈是我做的?”
女兒離開後,葉朝歌頗為好奇的問衛韞。
她記得,自己沒說過這燈是她做的。
衛韞淡淡道:“能有此手藝的人,除了你不作他人之想。”
說完,衛韞便去了後麵的耳房。
遠遠聽到他的大祖宗在問劉嬤嬤:“嬤嬤,他剛才那話是在諷刺我吧?”
衛韞忍俊不禁。
說來也是奇怪,他的大祖宗手很巧,看她給他做的衣裳,十分的細膩精致,便知手巧,之前姑母見到,也曾誇她有一雙巧手。
可奇怪的,除去針線,他的祖宗其他的啥都不行。
說起來也是無言。
距離他生辰至今也有四個月了,可他的祖宗竟然還做不出一個勉強能看得過眼的同心結。
當然他也不是嫌棄,在他看來,隻要是她做的,再醜也是好的。
隻是感慨罷了。
之後他越發的發現,除去針線,他的大祖宗真的算不上巧。
且稱得上恩,學得慢。
而剛才的那盞燈。
她的確不曾說過燈是她做的,下人們也不曾透露,但他就知道,那就是她做的,用腳趾頭猜都能猜得出來。
因為,如果是下人做的,不會那麼醜。
隻有他的祖宗做的,才能幹出指著四不像為兔這種事來。
睡前,衛韞想起一事,便對葉朝歌說道:“回來的時候,我們碰到你二哥了。”
“哦。”
葉朝歌渾不在意。
上京城說大不大,說小也不小,在路上碰到個把的認識人很正常。
葉朝歌迷迷糊糊的想著,很快便睡了過去。
見她睡著了,衛韞也不再說了,反正也不是什麼要緊事。
為她蓋好被子,攬著人也睡下了。
……
對於衛韞帶小鈴鐺出門看花燈回來的路上遇到江霖一事,葉朝歌並沒有放在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