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自然不能在汗蒸房裏簽,更何況也沒有現成的合同。
十幾億的生意,哪怕對謝家這樣的豪門來說都是大項目了,有專門的律師來擬定合同。
謝家這樣的豪門,自然有關係好的大律師,這些大律師基本上又有自己的事務所,專門替人做這些事。
而且在紙麵上,銅雀台跟謝家沒有任何的關係,所以跟李鋒簽合同的甲方是以一家公司的名義,同樣的,這個公司表麵上也跟謝家沒有任何關係。
但之後交易的資金打進這家公司的賬戶後,總有辦法回到謝家手裏。
陳秀媚也從蜀中帶了律師過來,也是合作許久的律師了,每年僅靠著從李鋒他們這兒賺到的律師費就能吃得盆滿缽滿,而李鋒也不是人家唯一的合作方。
合同是用勒天集團的名義簽的,李鋒重新劃分自己掌控的產業後,勒天不夜城、勒天建築公司、蒼龍保鏢公司以及附帶的押運公司,都歸入到勒天集團的體係內……值得一提的是,最不為人知的勒天建築公司現在的分量也不小,因為當年文家在秦城投資了幾十個億的商業廣場項目,李鋒那會兒正好搭上了文家這艘大船,這個項目的建築工程全都被李鋒吃了下來。
如今文家商業廣場的第一期已經竣工了,李鋒的建築公司也早賺得盆滿缽滿,並且隨著李鋒的影響力擴張到附近省市,建築公司的規模也在不斷擴張,承接了不少大型項目,賺的錢甚至是勒天集團幾個項目裏最多的,當然,建築公司能發展得這麼順利,還要得益於勒天不夜城和蒼龍保鏢公司能在其他的省市立足,所以幾個項目是相輔相成的關係。
李鋒正靠著這幾個項目,飛快的進行著屬於自己的原始積累。
他想要實現的豪門夢,不是在地下世界裏有多大影響力,不是在京城與多少豪門搭上關係,歸根結底,都要變現成實實在在的經濟利益,說穿了還是錢的問題。
合同簽得很順利,當晚就完成了,謝高升是謝家掌管錢袋子的人,所以對他的決定,哪怕是大哥謝東升都不會插手反對。他相信自己的三弟,既然做出了決定,那就是對謝家有利的決定。
這是豪門內部的明確分工,就好比吳家吳中天和吳才洋的關係。
李鋒和謝家約定好,在兩個月內把11億的帳給結清,兩個月的時間裏,李鋒要去貸款。
謝家在這上麵表現出了屬於豪門的大氣和自信,痛快讓物業那邊給李鋒開放了銅雀台,沒有再計較別的細枝末節。
不管李鋒憑什麼手段湊出這筆錢,謝家安心的等兩個月就行了,反正也不怕李鋒跑了,地球就這麼大,他能跑哪去。
這筆交易看似謝家吃了大虧,其實能把銅雀台變現很不容易,既然銅雀台在謝家手裏已經成了劣質資產,天天都要虧錢的賠本貨,還不如變現,哪去做別的投資。
十幾個億的資金,在投資市場能撬動的東西,已經很嚇人了。所以這筆買賣不存在誰賺誰虧,生意不是這麼做的,對李鋒和謝家來說,都是一次雙贏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