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你爸媽是把你賣給我的(1 / 2)

轉回病房的時候,我爸已經拿著離婚協議書從家裏趕過來,連筆也準備好了,我一進病房的門,他就將筆塞到了我手裏。

“簽吧,簽完我好拿過去給人家。”

簽完拿過去給人家換五萬塊錢吧?

離婚協議書上譚雲輝的名字已經簽在那裏,隻等我在另一側的女方簽名那裏簽上‘姚歡歆’三個字,這份協議書就會即刻生效。

我捏著離婚協議書雙手發抖遲疑著舍不得簽,我爸怒了又要脫鞋打我。

我媽在病床上躺著連忙攔住他,我媽說:“歡歆都說了要簽,你著什麼急。”

我爸恨恨的說:“我是怕她再跑了出去丟人現眼,簽了字都磨磨唧唧,也不知道還能幹成什麼事!”

我煩透了我爸這樣的口氣說話,為了堵他的嘴,我不再多想在離婚協議書上簽上了我的名字。

“爸媽,字簽了,以後我跟譚家跟譚雲輝都沒什麼關係了,你們以後也別去麻煩他們了,你們放心我會出去工作賺錢的。弟的學費我來想辦法,你們還是攔著點別讓他輟學!”

我爸見我簽了字,臉上的笑意藏也藏不住,小心地將離婚協議書放進一個蛇皮小袋子裏就準備往外走。

我知道他急不可耐的是想去譚家換那五萬塊錢,便同他說:“爸,錢拿到之後還是存起來吧,小心別弄丟了!”

他一邊走一邊罵我:“烏鴉嘴!”他走出沒多遠,我還分明聽到他在話後麵又加了一句:“掃把星!”

我媽輸完液,下午便出院了,不知道是不是我想多了,總覺得我媽生病好像就是為了讓我擔心心生愧意好順利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的,當時我剛簽完字我媽就說身上沒什麼大事了,連醫生的話都沒聽就急急忙忙辦理了出院。

回到家之後,我媽翻箱倒櫃找出來一張名片拿給我,說:“這是之前你隔壁王阿姨家的保姆介紹的,正經工作,一個月能拿一兩萬呢,常年招人,隻收三十歲以下的姑娘,還好你年紀沒有超,去試試吧!”

那張名片上印著的名字叫張嵐,粉紫色的名片上隱約還可以聞到絲絲香氣,隔壁王阿姨家之前的那個保姆我是見過的,從鄉下過來的時候隻有二十歲,後來做了兩三年保姆漸漸長了見識便辭了職,後來再見到她的時候打扮的香氣襲人花枝招展的,讓人大吃一驚。

什麼正經工作一個月能發一兩萬?還隻收三十歲以下的姑娘?

因為之前跟杜聿明說過工作的事,雖然沒有確定現下的去處,但我總感覺我媽介紹的這個張嵐不靠譜,也沒往心裏去,粗略應了我媽幾聲之後便回我的房間準備簡曆去了。

可沒想到,我媽對我的工作上了心,第二天下午的時候就非要拉著我去麵試,說是怕我不肯去,昨晚就約好了那位張嵐。

我本想著順了我媽的心意隻是去看看,麵試不麵試到時還是我自己說了算。

怪我還是太天真了,我沒想到我媽帶我去麵試的地方居然是一家夜總會。

我發現不對勁之後掙脫我媽一直拉著我的手準備逃跑,我媽立刻說自己心口疼捂著胸口蹲在地上地不來,我心中不忍就去扶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