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在此之前,我已經收購了煙海置業百分之十的股權,這百分之十,也和那百分之三十五的原件放在一起了,我都還沒有上交!
你們要是殺了我,就永遠也找不到原件,並且我告訴你們,隻要我出了任何意外,奧本-托馬丁立刻就能夠知道,你們是逃不脫奧本那個家夥殘酷的手掌心的,並且他會迅速的找到原件,從而很快的掌控煙海置業!”
華宇晨絕望的交代著,歇斯底裏的掙紮著,他不想死,可無奈,現在的狀況看起來這幫人是非要殺了自己不可。他再也沒有了當初的自信,更沒有了往昔的威風。耳邊明顯的聽到那個那皮錘敲自己的人說道:
“扔進海裏喂鯊魚算了,對付這樣的家夥,就得這麼辦,一勞永逸。要是放了他,那簡直後患無窮啊!”
“後患無窮,我也得怕他!有老大在後麵站著呢,別說一個華家,哪怕就是再加上一個又如何!再說回頭我們就去卡拉哈迪,有本事他們華家就追到卡拉哈迪去,你看爺爺我怕不怕!
丟進去,喂鯊魚!”
迅速裝進了麻袋,緊接著噗噗噗數刀直接隔著麻袋包穿透了華宇晨的大腿、胳膊、肚子,乃至隻要是皮厚肉多的地方,都會來上幾刀子。
噗通一聲,紮緊了麻袋口的麻袋包,就這樣被幾名大漢割斷了網繩,直接拋入了大海。
沉重的麻袋包,裏麵裝著一百八十多斤重的華宇晨,再加他身上綁著的鐵塊子,那是瞬間沒入了水中,刹那間沉到了水底。可憐的是,在這平靜的海麵上,隻留下了一朵小小的浪花,而後瞬間消失不見,一切歸於平常。
大軍衝著狗子打了個手勢,兩個人迅速掉頭走進了船艙。這時候一名小弟已經訕訕的走來,獻寶一般的拿著一枚小小的鑰匙,遞到了狗子的手中。
“明哥,這是在哪丫的身上搜出來的,藏得很隱秘。不過就是再隱秘也沒用,。他也不想想我們是幹什麼的,對付這小子就和玩似的。”
“我靠,咋踏馬的這麼臭!這不會是你在他...裏麵掏出來的吧!”狗子抓著小鑰匙剛想湊近了看一眼,不想就是一股子惡臭傳來,差一點沒把狗哥給熏吐了。
“啊,不,不是那個地方,那地方我們還真掏過,不過用的是鐵絲爪還有探測器。這鑰匙是那家夥藏在鞋裏的,這家夥聰明著呢。他竟然把鞋底子掏了個洞,然後放上了鞋墊,這樣誰都想不到他鞋裏麵還藏著一把小鑰匙。”
“哈哈哈,有趣,這家夥一定是諜戰片看多了,還踏馬的藏鞋底了。他是不知道,隻要上過山的,從不把最重要的東西藏鞋裏。因為上山之前,在警察局首先要仔細檢查的就是皮鞋,甚至還要故意將皮鞋裏麵的鋼板給摳出來,為得就是減少鐵器的存在,避免被製造成凶器或者是拿著挖牆逃跑啊!”
“是,是,軍哥英明!”這名小弟趕緊討好般的奉承著大軍。其實說實在的,在大軍手下的這幫小弟的眼中,大軍和狗子簡直就等同於神明般的存在。要知道,人家軍哥和明哥可是一步一個腳印從草根混出來的,那一路走來都是傳奇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