飯局過後,天色濃黑,陸子虞嚷嚷著要回家跟小蘭睡覺覺,並且命令陸一遊跟尚舞今天在十八樓休息。
三人匆匆的開著車子離去,Jack不滿意的站在店子門口,看著一家三口揚長而去。
“陸總還真是不容易,就連失憶了都能重新愛上尚小姐。”其實比起失憶,他更佩服的是陸總獨獨就丟失了關於少奶奶一個人的記憶。
Jack歎一口氣,隻能說當時的情況實在是太驚險了,陸總從生死邊緣徘徊了一趟,能撿回一條命就非常不錯了,這神經摘除之後的一段時間裏麵,其實周圍的人跟事物接觸多了,他也慢慢的找回了以前滴滴點點的記憶。
Jack曾就這一方麵問過李醫生,他的回答是,在剛剛摘除的那一段時間,其實陸總對什麼人的認知都是模糊的,最後都是靠日益的接觸才慢慢的找了回來。
至於記不起尚舞,逃不過兩個原因,第一,在摘除神經之後最好的時間點裏麵,尚舞一直都是空白,未出現的,第二,這件事情對陸總來說是相當痛苦的,痛苦到甚至他都有些逃避當時被綁架時候的情景,所以也可能是潛意識裏想要忘記那晚被綁架的事情,要忘記這件事第一個要忘記的人,當然是尚舞了。
最後李醫生總結道,記憶這個事情確實複雜,僅僅隻是忘了一個人,臨床上也出現過,大部分的人都找不回這些記憶了,隻有不到百分之二十左右的人找回過記憶。
金世允看了看在鄧光輝映下的Jack,有些開玩笑興致的說道:“怎麼辦?你又被陸總拋棄了?要不要去酒吧放鬆一下?”
Jack雖然說對酒有些偏愛,但是去酒吧這件事情他活到三十歲還沒做過。
有兩個原因,第一個是因為從小生長的環境太過於中規中矩,在大人的科普裏麵,這地方光怪陸離紙醉金迷,不太好。
第二個原因就是平時公務是真的忙,休息的時間就隻想安安靜靜的窩在房間裏看看書。
不過酒吧這種地方,對於一次都沒有去過的Jack來說,還是比較有吸引力的,特比是在陸總拋棄了他驅車離開之後。
他頭一點,“走,去!”
夜色酒吧,是錦溪市裏多數高消費的酒吧。
這個城市的消費有些畸形,普通的吃喝玩樂都還挺普通的,像酒吧這種地方,就連最普通的開放區,一晚上都得四位數。
更別說現在金世允坐的這個豪華的vip隔間了。
這裏充斥著亢奮的音樂,音響的效果很好,震的Jack有些微微的麻木。
色彩流動的琉璃台上放著侍者剛剛端來的酒水。
大杯大杯的用冰鎮著。
Jack輕輕觸碰那杯子,涼得躁動的身子都安分了下來。
金世允坐在Jack的對方,姿態悠閑的看著麵前對什麼都感點興趣的Jack。
他一會兒看到酒吧的琉璃桌子,一會兒看看舞池中扭動身軀的人,一會兒看看杯中調的烈酒。
這裏的一切對於Jack來說都是新鮮的,就連著大杯冰鎮的酒,都是極具魅惑的。
他淺淺的嚐了一口,入口有點甜辣的感覺,這新鮮的味道喚醒著Jack的味蕾。
金世允是叫他來喝酒的,就真隻是叫他來喝酒了。
不過這種濃度的醇酒,Jack隻猛得喝了兩大杯之後,就感覺整個世界都在晃悠了。
特別這音樂的強勁,震得他恨不得站不起身。
金世允眼看著最好的時機到了,一個飛身過去,扶著搖搖晃晃的Jack,嘴裏還細細的叮囑著,“小心點,注意台階。”
Jack意識迷亂的打了個酒嗝之後,喃喃道:“回去,回去睡覺。”
睡覺?金世允心頭微微一動,看著Jack朦朧的神色,以及幹淨的臉龐,恨不得馬上就把他睡了。
隻是——
金世允一向奉行有愛才有性,最討厭的是乘人之危了。
並且,他有信心讓懷裏這個人愛上自己,所以自然用不著猴急的乘人之危。
他的臉色在燈光昏暗下露出一點腹黑。
麗豪酒店裏。
金世允細心的拔下了Jack身上的衣服。
如果說有一種肌肉迷人的話,大概就是那種不刻意追求的肌肉。
而Jack身上恰恰就是這樣,他從不刻意去增加肌肉,隻是習慣每日夜跑,久而久之,身上就出現了一些肌肉的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