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在劫難逃(二) 束手就擒(2 / 2)

孔光明甚至想:“明天,青山大學情人節特大殺人案專案組的數名警員將會專程趕赴藍天省白雲市第三看守所,將羈押在此的犯罪嫌疑人李官勝押解回青山省綠水市。傳統的和新興的新聞媒體又將是一番鋪天蓋地的報道。比如:

“‘犯罪嫌疑人李官勝被押解回綠水市。當地為破案民警組織了盛大的歡迎儀式,整個綠水市萬人空巷,街頭上人山人海。’

“‘在異地短暫羈押之後,青山大學情人節特大殺人案犯罪嫌疑人李官勝被從藍天省白雲市第三看守所押解回綠水市。當地6萬多群眾敲鑼打鼓、燃放鞭炮,慶祝該案的告破。’

“‘下午1時30分,犯罪嫌疑人李官勝先被順道押往青山大學所在的大學城,進行了短暫的亮相。由於此案發生在大學城,因而受到大學城周邊單位和居民的高度關注,不到20分鍾,就從四麵八方擁來數千群眾圍觀。犯罪嫌疑人李官勝遊街時,約6萬居民上街目睹其真容。1個半小時後,犯罪嫌疑人李官勝被押入綠水市。在該市最大的廣場──金榜廣場附近,聞訊趕來的群眾早已將整個街道圍得水泄不通,警方布置大批警力維持秩序。隨後,犯罪嫌疑人被移交給荷槍實彈的武警戰士,並被武警戰士押上一輛大卡車,從金榜大道一直到人民中路,沿途聚集了當地群眾。據當地相關人士估計,圍觀的群眾超過6萬人。押解犯罪嫌疑人李官勝的大卡車行進在擁擠不堪的人流中。記者注意到,當地不少居民打出“歡迎專案組凱旋”的紅色條幅,有的群眾燃放起鞭炮,甚至還有群眾自發組織鑼鼓隊,來慶賀大案告破。’”

他想:“很快,青山省公安廳將召開新聞發布會,青山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廳廳長、‘2004.2.21’特大殺人案破案指揮部總指揮魯智同誌親自主持,正式宣布:經過全體參戰民警艱苦卓絕的連續作戰,‘2004.2.21’特大殺人案成功偵破,國家公安總署專門發來賀電,充分肯定了青山省公安機關的工作。魯智同誌將會說,縱觀此案的成功偵破,得益於青山省委、省人民政府和國家公安總署的堅強領導,得益於青山省公安機關有一支智勇雙全、英勇善戰、吃苦耐勞、愛民敬業的公安隊伍,得益於藍天省公安機關嚴謹高效的工作機製,得益於良好的群眾基礎。在40天艱苦卓絕的偵破過程中,藍天省民警特別是直接參加破案的領導和民警不辱使命,牢記黨和人民的神聖囑托,牢記公安民警的神聖職責,經過40個日日夜夜的不眠不休,換來的是對受害者及其家屬的告慰,換來的是對窮凶極惡犯罪分子的繩之以法,再一次以事實詮釋了‘命案必破’的原則。魯智同誌將會對所有參戰的公安幹警表示感謝,並表示已經準備好足夠的經費,將會按照規定獎勵有功人員,包括直接幫助警方抓獲犯罪嫌疑人的有功人員。魯智同誌甚至會說:‘鑒於舉報人要求保密,我們將不公開他的有關情況。同時,希望廣大人民群眾積極支持和配合警方的工作。在此特別需要說明的是,請廣大人民群眾放心,‘2004.2.21’特大殺人案是一起因個人問題偶發的惡性案件,是犯罪嫌疑人李官勝的一念之差,不但使他自己走上不歸路,同時還害死了三個前途無量的無辜青年,毀掉四個幸福的家庭。需要特別說明的是,青山省的社會形勢是穩定的,青山省警方有能力維護青山省的社會穩定大局。有了青山省這樣一支公安隊伍,再狡猾的犯罪分子最終都難逃警方布下的恢恢法網。’”

孔光明甚至還想象,不久之後,新聞媒體還將報道青山省公安廳為破案有關人員慶功的消息。

作為一名有經驗的報料線人,孔光明又作出進一步的想象:“肯定有媒體就這個特大殺人案做出這樣的總結:‘不速之客本是天之驕子,可憐回頭無岸。小學老師苦口婆心,可悲難挽乾坤。警民聯手勇破奇案,可歎丹心一片。人與人之間誤解重重,可恨缺少溝通和包容。’”

孔光明想:“幾天以後,還將會有《遺屬到案發現場祭奠校友和網友上網悼念死者》的新聞。新聞中說,遺屬如何到案發現場祭奠告慰死者,死者生前的同學和校友以及藍天省和青山省的網友如何在網上留言,祝願他們在天堂裏好走,在另一個世界裏完成他們生前沒有實現的事情,還在網上送上花圈,配上悲傷的歌曲悼念他們。很快,綠水市中級人民法院將會組成合議庭,根據法律的規定判處李官勝死刑立即執行。青山省高級人民法院將會認為李官勝犯罪動機特別卑劣、犯罪手段特別殘忍、犯罪情節特別惡劣、犯罪後果特別嚴重,原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從而以更快的速度核準綠水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死刑判決。很快,李官勝就會被執行死刑;很快,青山大學情人節殺人案就會被世人忘記。”

突然,他又想:“有心人為小葉榕編織辮子的事情,要不要給新聞媒體報料呢?這樣的事情,應該有一定的新聞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