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板大清的那段日子 第八章我爹的崛起
1625年,我爹的時代正式開始了!
在顏思齊去世後,由於眾人的一致推舉和民主投票,顏思齊的拜把小兄弟、鐵哥們、死黨、親密戰友我爹,也就是21歲的鄭一官同誌,全麵繼承了顏思齊的革命事業,在沉痛悼念顏領袖,承受顏領袖去世帶給革命事業不可估量的重大損失後,我爹化悲痛為力量,發誓要把革命事業繼續推向新的高潮。
我爹沒有胡言亂語,他有這個實力,由於身兼革命領袖顏思齊同誌和大財閥李旦同誌的雙料繼承人,並且在1625年同時照單全收了這兩份沉甸甸的遺產。所以,日本和台灣的華人社會,完全由我爹來掌管。
我爹開始出招了,通過他天才的海盜才華和傑出的工作潛能,要在革命道路上取得更輝煌的勝利。
要革命靠什麼?很多人不一定能一下子答上來,我爹卻能毫不動搖的一口咬定:錢和人!
要來錢,必須大力開展進出口業務。我爹利用他幹爹李旦的家底,加上他天生的海盜天才,沒多長時間,就把生意梳理得是井井有條,財源滾滾,人差點被錢給砸死。
至於人,更好辦,我爹到大陸沿海去,賑濟貧苦的老百姓,給錢給糧,願意來台灣的,免費提供船票,包攬到台灣以後的食宿和就業問題。當時大陸沿海天災頻仍,人民流離失所,我爹的慷慨措施和菩薩心腸,贏得了沿海人民的一致擁護,移民大潮擋也擋不住的湧向了台灣,照官府的史書說的那樣:“海上無賴奸民鹹歸之”。這話雖然我們爺兒倆不愛聽,但其實也就是這麼個理兒。
到1626年,也就是我爹繼承革命事業的一年之後,確實氣象萬千,大不一樣。原來隻有的幾十條破船,現在一下猛增到120隻左右。我爹挑選具有海盜素質的移民擔任水手,挑選熱愛土地的本分農民種植稻穀,還有工匠、漁民等等職業,都根據他們的特長愛好進行對口培養,為革命事業帶好接班人。就這樣,革命事業滾雪球般的日益壯大,到1627年的時候,那大約120條船像變魔術般的增加到了700艘,聘用職工7萬人,到了下半年,那700艘船又神奇的變成了1000艘。太驚人了,就是繁殖能力驚人的老鼠或者母雞,也不見得有這個本事吧?把現在所有的上市公司梳理一遍,有哪一家曾經能夠全線飄紅,取得這樣高的增長率?又有哪一個頂著“經營之神”、“企業之父”等桂冠的工商界人物,能夠有過這樣的輝煌?
年輕的、英明的、睿智的我爹真是神了!
由於明朝官府始終不肯承認我爹的合法地位,對我爹的革命事業總是哧之一鼻,對我爹的稱謂依舊是“海盜”、“海寇”、“海匪”之類,並處處限製、壓製我爹的進出口買賣,我爹開始對這些不大計較,你幹你的,我幹我的,你在你的陸地上作威作福,我在我的大海上發大財,大家河水不犯井水。
可是後來出於革命實踐的需要,大家抬頭不見低頭見,為了革命事業事業的發展,我爹覺得,要好好的和明朝當官的討論一下禮貌問題,以及對我爹本人的稱謂問題了。
開始討論了,但討論方式比較特別,我爹帶領著龐大的船隊,幾次登上廈門、金門等沿海各地,拿著槍炮回故鄉隨便走走。那些明朝守軍肚子整天都吃不飽,站都站不穩,還能拿什麼和我爹手下那些營養過剩、膘肥體壯、性情粗野的海盜分子打架?
沿海人民經常受我爹的恩惠,所以我爹一到哪裏,哪裏的士兵就跑得找不到人,親朋故舊認識的不認識的都一致歡迎我爹帶領海盜回鄉探親。我爹也是心情特好,抓住那些腿跑得不快的什麼遊擊、把總等大小軍官,都待若上賓,招待一番,好吃好喝後,再護送回去。就是那些落敗的都督之類,我爹都不追趕,任由他們逃去。
明朝當官的真的傻眼了!打又打不過,哭也沒啥用,這可怎麼辦呢?
沒辦法,不就是個禮貌問題嘛!明朝當官的終於想通了,決定對我爹要用禮貌稱呼。
於是當官的向我爹表示,在泉州討論我爹的稱謂問題,並且一定會不虧待我爹。
我爹相信了,盡管他的那些拜把兄弟和部屬死活都不同意和朝廷進行這方麵的對話,因為汪直的死極深的刺激了他們的神經。
但是我爹相信,汪直的事件不大會再被上演。因為誰都知道,盡管明朝當官的殺死了汪直,但除了劊子手在杭州掄圓了胳膊甩了一下膀子之外,並沒有任何其它意義,反而是戚繼光、愈大猷等人帶兵在海灘上運動了好幾年,進行了一場中日不友誼比賽,死了很多人而已。
是啊,這個世界需要的是合作,是雙贏,而不是搞對抗,比消耗!
所以借鑒曆史教訓,明朝不大會繼續上演那場早年演錯了的戲。
可惜,我爹的判斷隻對了一半。在泉州城裏,我爹興高采烈的等待著禮貌性的稱呼,可是小小的泉州官員蔡善繼竟以一種居高臨下的口氣來教訓他。
這位官員不是別人,就是我爹的小公務員爹爹在世時的頂頭上司,也是被我爹小時候用石頭砸過腦袋的那位官員。
我爹對自己小時候犯錯,卻被這位寬宏大度的官員赦免一直心懷感激,這次他依舊懷著兒時的那種感恩和親近,想彼此建立個鐵關係。不想在這位高高在上的官員看來,我爹不過是個棄暗投明的海盜罷了。如果說這就是官場的一種習慣也就算了,更令我爹難受的,是官府竟然把我爹看作是走投無路,前來投降找一條生路,尋求大明政府救濟的難民,而不把他看作是海上老大,是對大明政府極有幫助、意義極大的戰略合作夥伴。他所得到的禮貌稱謂,隻不過就是把原來的“海盜鄭芝龍”改稱為“鄭芝龍”而已(我爹這個時候把名字從鄭一官改為鄭芝龍)。
這些當官的太不識時務,帝國等級森嚴的製度早使他們養成了一種無知和自大。在他們眼中,百姓不過是一群綿羊,而他們則是牧羊人,我爹雖然有些牛氣,但畢竟不是官,怎麼說也都應該是一隻綿羊,盡管這隻綿羊的犄角比較發達。
福建的最高官員巡撫朱欽相甚至認為,對我爹的投降,不追究他以前所犯下的累累罪行,已經是天恩浩蕩了。
這是對一個手握重兵、一心想報效祖國的熱血青年所講的禮貌嗎?
我爹的失望是可以理解的,他體會到一名格言的真諦:“虎不可失威,人不可失勢。”自己的實力就是和政府談判的籌碼。這個籌碼越大,他談成的可能性才越大。他秘密率領船隊離開了泉州,再次返回到台灣的基地,重新當起海上的霸主,政府第一次招撫徹底失敗了。
我爹發火了!好心好意跟他們攀個交情,想好好和他們當哥們,他們卻狗咬呂洞賓,不識好人心,偏偏不識趣,處處給我爹難堪,好吧,那就別怪我爹不講什麼情麵了!
在這種敬酒不吃吃罰酒的惡性心理作用下,我爹帶著船隊和那些高高在上、愚蠢無知的狗官們開始比劃起來了。在我爹不管三七二十一,往死裏猛揍的拳腳交加下,一直高傲的鄙視我爹的狗官們一個個頭青麵腫,有些扛不住了。即使朝廷派來了擅長海戰的抗倭英雄俞大猷的兒子俞谘皋,來領兵想打垮我爹,可是卻被我爹打得連滾帶爬,根本就不敢下海比劃。
明朝的狗官們說起來也挺卑鄙的,他們見打不過我爹,又不願意和我爹討論禮貌稱謂問題,逼得沒辦法,竟然故技重施,拿出當年對付打海盜林阿鳳的那一套伎倆,邀請了荷蘭船隊,來個中外聯合,想一起把我爹幹掉。
其實本來荷蘭人和我爹好著呢!可是因為我爹的革命事業推進的太快了,荷蘭人看著活躍在台灣海峽、日益膨脹的我爹,實在有些害怕,再加上明朝官員的慫恿,荷蘭人也想趁火打劫,把我爹這位潛在的戰略競爭者早點解決掉。
我爹是好惹的嗎?
當他得知明朝狗官和荷蘭殖民者相互勾結,要合在一起幹掉他的情報後,氣就不打一處來。
好,打吧!革命不是請客吃飯,要幹,咱們就幹他個轟轟烈烈!
我爹率領著他龐大的艦隊,利用他對海戰潛心研究的多年積累,開始了驚天動地的轟擊。在我爹的號令下,裝備在船上的先進炮彈噴著火焰,像噬血的狂魔一樣直撲荷蘭人,霹靂一樣的巨響直吼天際。沒幾下,荷蘭人就受不了了。韋特總督被嚇得一炮未發,便倉惶率著維蕾德號、伊拉斯莫號船逃往爪哇,其他的船隻在我爹堅船利炮的猛烈轟擊下,不是著火,就是被打個稀爛,損失慘重。
我爹三下五除二,就跟撿破爛似的俘虜了荷蘭的一艘大帆船和其它一些船隻。荷蘭第三任台灣長官彼德?納茨(Pieter
Nuyts)在給牛文萊律的信中對這件事曾有詳細的描述:
“韋特司令應巡撫、都督、巡海道及其他中國官員的請求,從漳州港駛向靠近南澳島一個名叫銅山的地方去鎮壓海賊一官(即鄭芝龍)。作為此事的報酬,巡撫曾書麵允許荷蘭人必將獲得皇帝的準許與中國貿易。
司令到達該處後,遭受海賊火船猛烈攻擊,隻好率領維蕾德號、伊拉斯莫斯號,不發一炮,逃往爪哇,臨走前命令其他快艇和帆船返回此地(指台灣)。但是,前麵已經提到,迄今尚無一人回來。該海賊對我方前去進攻甚為憤怒。他擁有帆船千餘艘,多方危害我們,例如他捕獲了我方一艘大帆船,連同船員八十五人。以後,另一艘有兩付錨
鏈從此地開往司令處的船也被捕獲。新港號帆船滿載貨物,值18,000裏爾(real)以上,本來打算安全地運往中國,也被截獲。此外,有兩艘船隻,其中一艘載有約安?樊?德?哈根氏(Joannes
Van der
Hagen)被派往泉州沈蘇(Simsou)處運絲,也被截獲。沈蘇本人被俘處死,全部財產被截。廈門為海賊占領,廈門都督被逐,全部海岸被占領。最後,該海賊又劫走我方快艇西卡佩爾號及艇上人員物資。
因為船隻不能在中國的海岸露麵,一露麵就要被一官(鄭芝龍)截獲,(我們)沒有船舶能出現於中國大陸沿海區域,一官(鄭芝龍)完全控製了這些地區……
我們三百五十人隻好坐困此間,無能為力。”
考慮到曾經在荷蘭這個老東家那裏曾獲聘當過一段時間白領,也考慮到雙方都是熟臉,老在台灣海峽見麵打招呼,我爹動了惻隱之心,歸還了他們這些船隻,還交代了他們一句:這是我和明朝官府之間的事兒,作為國際友人,以後別再瞎攙合了,否則沒好果子吃!
荷蘭人記載說:“一官已與皇帝、巡撫達成協定,欲與我方友好。為表示其誠意,在我方請求下,歸還快艇西卡佩爾號和款項,即我方船員及中國人在占領期間所支用的一千一百八十二又八分之一裏爾(real),合八百六十三兩,又歸還一批燒酒,以及閣下(指牛文來律)在爪哇所開貨單上的各項副食品。”
荷蘭人怕我爹了,在我爹的大炮下,他們輕易不敢再到我爹的勢力範圍中來了。
明朝那些狗官們也終於明白了,必須很誠懇的對我爹講禮貌才行,來虛的沒用,要不然無論是荷蘭人,還是政府的正規軍,越跟我爹比劃,我爹的革命事業越像雪球一樣越滾越大。
算了,別比劃了,四海之內皆兄弟,沒啥過不去的坎,這樣大家才都好過。
本來我爹和明朝無怨無仇,無非就是個禮貌問題。明朝也是一樣,他們當官的都被滿州鐵騎給嚇得大氣都不敢出,在這邊老跟這個鄭一官同誌為禮貌問題老這麼糾纏比劃也沒多大意義。
比劃這項遊戲正式結束了!因為這一年,也就是1627年,明朝北京城裏那個喜歡當木匠,什麼都交給腦殘客氏和腦殘加體殘患者魏忠賢的天啟皇帝,一蹬腿完了。
繼任他的弟弟崇禎皇帝調整了一下工作重點,一切都向北看,東南沿海能過去就過去吧!
這時候到福建當巡撫的大官熊文燦眼睛比較亮,知道對我爹來軟的好一些,於是就派人繼續和我爹討論禮貌問題,注意,不是比劃了!
但是我爹不再那麼太對禮貌問題感興趣了,講禮貌現在沒人聽,反而是一頓拳頭比劃,結果又省力,好處還最大。就像我在北京擠公交車,好聲好氣說一聲“您好,請讓一下!”結果腦袋被人差點踩扁;當你鐵青著臉,扯開喉嚨吼一聲:“他媽的找死,給老子滾!”立馬那門口就露出一條整齊的通道。
明朝的那位福建巡撫見我爹不搭理,以為我爹還要和他們比劃,有點急了,對禮貌問題比我爹還著急。
我爹見當官的對他老是要講禮貌,覺得再不搭理別人自己反而不禮貌了,於是同意繼續探討禮貌問題,條件有兩條:第一,我爹的革命力量要被尊重並保存下來,並由我爹統一指揮,不要明朝官府一糧一餉,完全由我爹籌備;第二,講禮貌要落到實處,不要老在那裏談虛的。
明朝當官真講起禮貌來特別快,兩條都無條件答應。
1628年,我爹終於被明朝當官的正式稱呼為:大明海防遊擊。這個吵吵鬧鬧了幾年的禮貌問題終於解決了,也落到了實處,官銜實際上差不多就是明朝的海軍少將。
我爹當官了!
那個時候他激動不已!
從他的小公務員爹爹給他取名鄭一官開始,他就身上承載著光宗耀祖、光前裕後的曆史重任。可是他卻生性“蕩逸”,對讀書根本沒什麼緣分,卻對打架混日子情迷不已,極度失望的小公務員爹爹含恨去世了,他這個不成氣的“一官”投奔澳門的舅舅,就為了能把肚子吃飽。雖然在澳門吃飽了肚子,並且在業餘時間自修了葡萄牙語,後來又自修日本語、荷蘭語,說得滿嘴的順溜,可是大明朝卻不開外語係,也不授學位證書,自己學了,除了有益於海盜工作外,沒什麼其它用處,連個知識分子都算不上,還指望當什麼官?
後來在日本賣鞋當裁縫,偶爾做點買賣,娶了日本老婆,能吃口熱飯,都快要在日本安心養兒子了,不想卻就因為交了幾個同樣“蕩逸”、什麼都敢幹的粗人朋友,結果被日本官員們追殺,又逃出日本,到台灣上山下鄉,一會隨“蕩逸”的粗朋友們一起砍柴蓋房、種樹插佒,一會兒換上職業裝,到荷蘭的跨國公司裏邊哇啦哇啦的做同聲傳譯,直到正式接任了革命事業的掌櫃,通過革命鬥爭,才終於贏得了與名字鄭一官相應的禮貌稱謂,我爹容易嗎?
我想我爹那時一定感觸很多,悲喜交急!
我爹的爹,也就是我的小公務員爺爺,您安息吧!我爹雖然不讀書,性情蕩逸,但是終於在他的奮鬥下,完成了您的遺願!
沒當過官的我爹,對當官非常認真,並不像那些把四書五經倒背如流,卻一肚子男盜女娼的狗官那樣就是混日子,吃喝玩樂而已,我爹紮紮實實地幹了幾樣大事,開展了一係列惠民工程,其重量遠遠超過了明朝政府頒發的這頂官帽。
那時候海上就跟我前麵說過的那樣,沒有任何秩序。在我爹當官以後,他原來的下屬,其實也就是一個劉香,一個楊魁奇,對我爹當了明朝的官十分不齒,不願接受明朝的封號,帶領自己的手下,逃到台灣島外,自立門戶了。
前麵我也講過了,由於我爹的革命事業發展太快,終於引起荷蘭人的敵視,可是又獨自打不過我爹,看著現在我爹的集團內有人叛變,荷蘭人又不安分了起來,於是就想和劉香這些人聯合起來,跟我爹作對。
作為明朝的官員,我爹對公事畢恭畢敬,兢兢業業,鞠躬盡瘁。為了建立高效的海上進出口監管規則,整頓海上貿易秩序,我爹決定大義滅親,先拿自己人下手。
經過一段時間的準備和醞釀,我爹率領船隊,開始在台灣海峽和福建、廣東洋麵,展開了一係列的清理門戶行動和專項治理進出口業務活動,下麵就是我爹通過這些活動所取得的成績:
李魁奇,我爹以前的拜把兄弟,實力比起我爹來也不弱,因為另起爐灶,不服我爹的進出口業務整頓行動,也不服明朝政府的管理,我爹作為朝廷命官,決定進行追剿。這是一場基本上勢均力敵,對我爹而言極為關鍵性的一仗。
李魁奇必須死,因為這小子還有一個罪狀,那就是他殺害了一位革命同誌、拜把兄弟。這位拜把兄弟是誰呢?記性好的朋友們應該還沒有忘記,前麵說過在顏思齊領袖逃離日本,在海上開會決定去向時,有一位革命同誌發言,得到了一致同意,結果使革命力量們把航船開到了台灣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