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華庭,全金川市最好的富人區,狗牽出來都是珠光寶氣、昂首挺胸的。這裏是各類社會名流的聚集地。
中心處,一棟幾百平的三層別墅內,二十出頭的大好青年淩毅,正套著深藍圍裙,手操雞毛撣,左右開工,賣力的擦拭著櫃子上價值連城的古董。
偌大的庭院裏,車庫停不下的車,擺在那裏日曬雨淋,失去了當初傲人的光輝亦無用武之地,隻空待著被遺棄的命運。
“汪汪”
“虎子別鬧,地板又給你踩髒了。”淩毅用雞毛撣不輕不重的打了一下狗頭。
一隻穿著粉紅背心的柴犬,搖頭晃腦的繞著這個新來的“下人”嗅來嗅去,好幾次都險些絆倒淩毅。
過了半個月,虎子對他的好奇心還是有增無減。
在這棟豪宅裏,入贅到白家的淩毅,談不上任何地位,以至於在白若涵的愛犬眼裏都是個廢物。
整天隻會礙手礙腳,勤快倒勤快,隔三差五的打碎幾個青花瓷瓶,或者踩裂虎子的水晶狗碗。
家裏的女主人從未正眼瞧過他,晚上也是分房睡,白若涵住頂樓,他住底樓。
現在,在淩毅名下的財產,除了生命財產,就數他床底下的折疊自行車了。
油漆是他自己噴的,噴的很難看,通體漆黑,外表坑坑窪窪。
若是幾十年前,姑且也能算是他到豪門拿得出手的“嫁妝”了,在當今社會,就是個笑柄,白若涵嫌棄的狠了,他隻得藏到床底下。
“喀啦”
淩毅一聽到大門有動靜,立馬扔下雞毛撣,興高采烈的迎了上去,狗都沒他積極。
兩扇門扉敞開,耀眼的光線中立著一個戴墨鏡的女子。
她身著白色風衣,衣帶飄揚,露出纖長筆直的雙腿,黑絲襪與白上衣對比鮮明,幹淨而美好,在門敞開的刹那,恍若天使降臨。
她的每一步動作都像在時裝展上的走秀,天生驕傲的氣質,無可挑剔的五官,白皙的皮膚,摘下墨鏡的瞬間,令世界都失去了色彩。
但在四目相對的那一刻,空氣驟然下降十度,她本來沒想理他,直接邁向樓梯。
淩毅主動攔到了她的麵前,“老婆,歡迎回家,工作辛苦了!”
淩毅殷勤的替她接過包掛好,倘若他有尾巴,此刻一定甩上天去了。
“叫白總!要我說多少遍你才能記住?嘖,真是笨死了。”
白若涵不耐煩的吼道,即便是生氣,那張臉依舊美得不像話。
她和淩毅隻見過兩次麵。
第一次,淩毅作為傭兵救了他,她很感激。
第二次,他退隱,父親不惜以公司股份為代價,也要讓她嫁給淩毅。
而且,再見麵時,淩毅已和記憶中的男兒判若兩人。
她期待過兩人的重逢,可沒想到當初戰場上頂天立地的英雄人物,競成了今日這般模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