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觀人群頓時傻眼了,怎麼回事?剛才發生了什麼?都沒看清楚是怎麼回事,那人就飛出去了?
我走過去,居高臨下地看著他,那人恐懼地看著我,顫顫巍巍將錢包遞上來,“給,給你,放過我。”
我沒有接,而是說,“你拿水的錢包,就去還給誰。”
“好好好,我現在就去。”
那人連滾帶爬,因為腿上受了重傷,很難站起來,拖著一條腿來到那女人跟前,“還……還給你。”
女人怒氣衝衝,一把將錢包搶了過去,拿著錢包對著小偷砸了幾下,“膽子不小,連我的錢包也敢偷,看我不打死你。”
被偷東西,的確是一件很讓人憤怒的事情,可如這女人一般拿出吃奶的力氣要把人往死裏的打,卻是不對的。
錢財終究是沒有丟,而且,偷盜也不至於要人性命。
這偷盜一事難道就跟她自己沒關係?大晚上的打扮的那麼光鮮亮麗還背著包,不就是來彰顯自己的與眾不同的嗎?彰顯也是需要付出代價的,當你向別人炫耀的時候,不知道有多少雙眼睛已經盯著你了。
最關鍵的是,這女人一發怒,圍觀人群也跟著拿小偷泄氣。
人們就是這樣,對於不好的事物會下意識產生憤怒、排斥等不好的情緒,卻沒有人去看看那個女人才是罪魁禍首。
“住手!”我忍不住走過去,嗬斥一聲,再這麼打下去,人就要給打死了。
現在可是法製社會,有問題交給警察去處理就好了,我們任何人都沒有權利沒有資格去決定別人的生死。
我將那小偷揪著衣領提了起來,“你是自己去警局,還是讓我送你去。”
這麼說,即能安撫民眾的情緒,也能給這小偷直條路。
小偷巴不得趕緊離開這裏,聽我這麼一說,當即連連點頭,“我自己去,我去自首。”
“你自己去,騙鬼呢。”民眾始終不相信他。
小偷神色異常,這是被拆穿謊言所流露出的害怕的神色。
讓他自己心甘情願地去自首,自然是不可能的,不過,我又我的辦法。
“膝蓋還疼嗎?”我突然轉移了話題,問道。
似乎被我這麼已提醒,小偷才想起來膝蓋處的疼痛,頓時臉都扭曲了,“疼,好疼。”
“再過十分鍾,會更疼,半個小時後,你會疼的想把腿砍掉。這種疼痛會一直跟著你,讓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我淡淡地說。
小偷的臉色嚇的慘白慘白的,“你……你對我做了什麼?”
“也沒做什麼,就是給你下點毒而已。”
“你……不可能,你肯定是在騙我,這都啥年代了,你以為是看小說呢,還下毒,我才不信。”這小偷的智商也不是那麼低嘛。
我微微一笑,“不信啊,那你等等好了。”
十分鍾很快過去,所有人都好奇結果是什麼。
在這十分鍾的時間內,小偷的表情足以說明一切。那種疼痛不是一般人能忍受的了的,終於,小偷抱著腿哇哇大叫,“好疼啊,我的腿好像斷了一樣,你……你快把解藥給我。”
“這隻是初級疼痛,再過半個小時,會更疼。如果你乖乖去警局自首,我就把解藥給你,如果不,那你就繼續疼著吧。放心,這東西要不了你的命,隻是每天都讓你疼個兩個小時而已。”
“一……一兩個小時。”小偷說話的聲音都在顫抖。
十分鍾的疼痛他都快忍受不了了,一兩個小時,那豈不是要人命啊。
“我去,我去,我現在就去,你可要說話算數啊。”小偷跪在地上,苦苦哀求我。
我點頭,“當然。”
小偷又問,“那……那你不跟我一起去啊,那你怎麼把解藥給我?”
“解藥在我警局一個朋友身上,你去了找一個叫王中的警官,記住,要把你的罪行一五一十地告訴他,他自然會給你想要的東西。”
“好好好,我現在就去。”
小偷對我的話深信不疑,拖著一條痛苦至極的腿,一點一點走向小區外。
圍觀人們大多對我的行為感到很不理解,更多的,是好奇我是不是真的給小偷下肚了?
下毒,當然不會了,我隻是打中了他膝蓋中的神經痛穴而已,他之所以那麼疼,是因為神經之前出於麻痹狀態,十分鍾後才做出反應。
這種疼痛會持續十分鍾左右,從這裏到警局,也就七八分鍾的時間,等他到了警局把自己的罪行都交代了,疼痛感也就慢慢消失了。
什麼解藥,那不過是我騙他去的把戲而已。
我本來不想搞這麼多的花樣,會讓人有一種我在裝逼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