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機場,齊致遠去排隊辦理登機手續,卓依寧陪著我坐在長椅上,跟我聊天。
“淺憶,”她略帶傷感地說,“去了美國,可別把我忘了。”
“怎麼會。”我說,“你有空也可以來看我們的。”
卓依寧笑笑:“也對。隻是怕我抽不出時間。”
“你很忙嗎?”
“是啊。忙才有錢賺嘛。”
“結了婚有人養著,就不用這麼辛苦了。”我不知怎麼腦袋一抽,竟說出了這樣的話。
卓依寧咯笑個不停:“女人應該有自己的事業,要是靠男人養,那可就什麼地位都沒有了。”
我撇撇嘴,無言以對。她讓我想起了我的母親,和她一樣的要強,一樣的自立。但結果怎麼樣,母親的辛勞,換來的卻是早逝。很多年後回想起來,我總是在想,如果那個時候有個男人能替母親分擔一下家裏的重擔,也許她不會那麼容易分神,她不分神,就不會被車撞到,她不被車撞到,就不會死了,而我也不會變成孤兒,也不會有後麵的故事……
可惜沒有這樣的如果。
雖然和她的觀點不同,卻不妨礙我對她的喜愛。自從她上一次在社會福利署的人手上將我強要了回來,我對她就一直心懷感激。
再說她和齊致遠的關係這麼鐵,她成為我的朋友,也是自然而然的事。
齊致遠拿著登機牌向我們走來。
卓依寧目不轉睛地望著他,說:“這一走,隻怕再難相見了。”
齊致遠伸出手來向她道別,她卻上前一步,緊緊抱住了他的脖子。
齊致遠沒有準備,雙手停在空中,很是僵硬。
“保重。”卓依寧很快鬆了手,擦去眼角的淚花,複又對我笑笑,“淺憶,保重。”
“拜拜。”我向她揮揮手,頭也不回地走了進去。
我討厭離別。
飛機起飛了。很快的,我再次置身雲端。陽光非常耀眼,給雲朵鑲上一層金邊。我有氣無力地靠在椅背上,從口袋裏摸出一枚一元錢的硬幣,交到齊致遠的手裏。
“這是什麼意思?”他不解地問。
“這是我的幸運幣。”我懶懶地抬起眼皮望著他,淡淡地說,“昨天晚上我一直決定不了,究竟是該跟你走,還是該留下來上訴,撤回你的監護權。”
“嗯哼。”他饒有興趣地回望著我,“然後呢?”
“然後,我就請我媽媽來決定。我找到這枚硬幣,對媽媽說,你要是同意我跟他走,你就顯花麵;你要不同意,你就顯字麵。”
“然後硬幣顯現的是花麵?”他笑了。
“不。”我很是遺憾地聳了聳肩,“它哪一麵都沒顯示。”
“哦?怎麼說?”他很是意外。
“我扔它的時候不小心,把它扔掉了,它滾下了陽台。等我找到它的時候,發現它被兩棵小草纏住,是豎著落地的。落地的既不是花,也不是字。”
“嗬。”他不禁輕笑出聲,“那你怎麼辦?”
“我想,這是媽媽在告訴我,不要懷疑她對我的愛。既然她把我交給了你而不是她的母親或者姐姐,一定有她的道理。”我轉頭望向窗外,接著道,“所以我決定尊重我媽媽的決定。”
齊致遠沒有再說話。他將那枚硬幣緊緊握在手中,良久,這才說道:“謝謝你,淺憶,這是我收到的最美好的禮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