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該找回尊嚴了!
像我這種單純又坦白的人,根本無法在這個社會立足!但我依然堅持自我!所以到今天為止,我都沒有融入社會的勇氣!
熙來熙往,但,與我無關!社會讓我感到可怕,厭惡,虛偽,討厭!
很大一批人單看我一篇文章後就評價我是個憤青,也許,如果我是個官者,會被人害死,是個黑社會角色,也下不了狠心去砍人,是個商者,也永遠不會像別的商者那樣賺到很多的錢!
也許我天生就是個廢柴!被社會遺棄的角色,也許是遺棄社會的那個滿腔誌向的失落者!
我有很多很多想做的事情,但沒有人知道,我也不會告訴他們,那些離我太遠!
說出來隻會被人笑話,被人奚落,被人重複的說;“你的想法太可笑了。”
但我覺得一點都不可笑,如果有一天我有能力,我就會去做!並且做好我想做的事情!
我想去政府上班,管理所有的政府人員來建設自己的家園,我有自信有能力讓家鄉美麗十倍,富有十倍,但那是不可能的事,像我這種中專文化的流氓,政府哪裏敢用,但我卻有自信讓所有的貪官都進大牢,因為我本身對金錢沒有欲望。
我想去當學校的校長,教育所有在我的學校讀書的孩子,讓他們在我的教育下找到自己的理想,發揮自己的長處,讓那些蠟燭在我的指導下真正的發光發亮,照亮孩子們的前途,而不是泯滅一些差生僅有不多的希望,讓他們連輪回的機會都沒有!
但是我連做老師的資格都沒有,隻能看著那些大學生畢業的家夥一動怒就打學生,一不高興就整學生,對自己喜歡的學生愛不釋手,對自己不喜歡的學生置之不理!甚至肆意耍小聰明報複!我就是被老師整過的人,我深深明白那種痛苦,明白最後的結果是什麼。
我還想做一個企業老板,賺大把大把的鈔票給老婆,孩子,親人!愛過我的人,給過我很多,做為一個男人,我卻不能給他們什麼!這是我這個願望由來的重要原因!這個是我最後才會選擇的想法,因為我知道人是有欲望的,一旦有了一點,就還想要多一點,我知道這樣的道理,但不一定把持的住,我不希望自己鑽進錢眼裏拔不出頭來!
我理想的生活就是讓自己活過的日子很有意義,很值得回憶!有錢沒有錢,我從來沒有想過!隻要我能活著,不給餓死的程度,我就會記錄生活,用腦海去記錄下所有的感受!然後用筆去肆意宣泄著,也許沒有人會看,也許等我死後,還有人拿著我現在一字一句寫下的文字,傷感又開心的看著!
很多人在不經意間改變著別人的一生,我在被很多人不經意間改變過人生!動手打過我的人,討厭過我的老師,我愛過的女人!!這些都是後話,故事還有很長,希望大家努力看完!我很用心很用心的在譜寫,我的青春,刺痛的回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