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附錄5
第五篇 狄仁傑大事係年
貞觀四年(630)1歲出生於京師長安。生母盧氏,生父狄知遜,任太子內直郎,後官至夔州都督府長史,死後贈使持節邛州諸軍事、邛州刺史。
貞觀十年(636)7歲父狄知遜轉任鄭州司兵參軍、鄭王府兵曹參軍,仁傑隨父母移住鄭州(治今河南鄭州)。
貞觀十一年(637)—永徽六年(655)8歲—26歲隨父親宦遊各地,先後居住於梁州(治今陝西漢中)、剡縣(今浙江嵊縣)、鄭縣(今陝西華縣)、夔州(治今重慶奉節東北)等地,後定居於河陽(今河南孟州東南)。這期間仁傑發憤讀書,廣泛地涉獵了儒家經典、醫學等書籍。
顯慶元年(656)—上元元年(674)27歲—45歲明經及第,任汴州判佐。經工部尚書閻立本推薦,升任並州都督府法曹參軍。
上元二年(675)46歲調入京師任大理寺丞。一年之內共審理17000餘人,無一人申訴稱冤,上司考課時定為上下。
儀鳳元年(676)47歲這年九月,左威衛大將軍權善才、左監門衛中郎將範懷義二人,因誤伐昭陵柏樹,唐高宗欲處死刑,經仁傑力爭,二人得以免死。仁傑因能公正執法,數日後,升任侍禦史。
調露元年(679)50歲司農卿韋弘機在東都洛陽營建宿羽、高山、上陽等宮,壯麗奢華。仁傑認為他虛耗國力,誘導皇帝追求奢侈生活,將他彈劾免官。左司郎中王本立恃寵弄權,經仁傑彈劾後,治罪,由此朝廷肅然。
永隆元年(680)—垂拱元年(685)51歲—56歲升任度支郎中。高宗幸汾陽宮,任知頓使。轉任寧州刺史,政績突出,百姓立碑以頌其德。
垂拱二年(686)57歲經監察禦史郭翰推薦,升任冬官侍郎。
垂拱四年(688)59歲二月,與司屬卿王及善,司府卿歐陽通為安撫使,分赴山東、河南賑濟饑民。六月,任江南道巡撫大使,在江南焚毀淫祠1700餘所。返回洛陽後,任文昌右丞。九月,轉任豫州刺史,奏請赦免了數千人的死罪。因反對官軍統帥張光輔濫殺無辜而被誣告,貶為複州刺史。
永昌元年(689)60歲任洛州司馬。
天授二年(691)62歲九月,任地官侍郎、判尚書、同鳳閣鸞台平章事。這是第一次入相。
長壽元年(692)63歲一月,由於酷吏來俊臣的誣告,被捕下獄。同時被捕的還有宰相任知古、裴行本及崔宣禮、盧獻、魏元忠、李嗣真等人。仁傑子狄光遠替父申訴,加之證據不足,僥幸免死,不久被貶為彭澤縣令。
長壽二年(693)—證聖元年(695)64歲—66歲任彭澤縣令期間,仁傑賑濟饑民,減免賦稅,發展生產,改革吏治,深得當地百姓愛戴,為他建造了生祠,以頌其德。
萬歲通天元年(696)67歲五月,任魏州刺史。時河北正遭受契丹的騷擾與破壞,仁傑一麵整頓軍備,一麵抓緊農業生產,“歲獲大穰”,百姓得以安居樂業。契丹退後,他采取了減免賦稅、徭役的措施,使百姓負擔大大減輕,人們為他建造了生祠,四時祭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