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禮”多人不怪——懂“禮”的人會為人喜歡 1.禮尚往來,有“禮”別人才會理你(1 / 1)

第十章 “禮”多人不怪——懂“禮”的人會為人喜歡 1.禮尚往來,有“禮”別人才會理你

沒有人不想擁有成功,也沒有人不想在人際交往中處處受歡迎、為大家所喜歡,而要想擁有這些,你就必須要留心“禮”和“理”:即送禮、禮儀和道理。禮尚往來加深交流,言談舉止落落大方,不做失禮之舉,凡事以理為先,必然能讓你在做人中塑造一個完美的形象,使人喜歡。

求人辦事,讓人喜歡是件很難的事,必須把世故與人情都揣摩得熟透才好。如果想讓人幫助讓人喜歡,就得先估計自己有什麼東西是可以作為交換條件的,而這種東西又要是對方需要的。如果沒有,不必開口,結果隻能是失敗。所謂的交換條件,可以是物質,也可以不是,你的某種能力對方認為很需要,那麼這種能力就是你的交換條件;你的親戚朋友的勢力若為對方需要,也是你的交換條件。所謂無利不起早,沒“禮”人家肯定不理你。

詹森是一位傑出的商業家,他的投資範圍十分廣泛,包括旅館、戲院、工廠、自動洗衣店等等。出於某種考慮,他還認為應該再投資雜誌出版業。

經他人介紹,詹森看中了雜誌出版家魯賓遜先生。魯賓遜是出版行業的大紅人,很多出版商都爭相羅致,但始終無法如願。如何才能把魯賓遜負責的雜誌弄到手,並將他本人網羅到自己旗下呢?經過一兩次共同進餐,雙方有了初步的了解,詹森決定不惜重金進行說服。

事先,詹森經過調查和觀察,知道魯賓遜本人恃才自傲,而且瞧不起外行人。但是另一方麵,魯賓遜現在已是子孫滿堂,對於獨立操持高度冒險的事業已經沒有當初的興趣,而且對於整日泡在辦公室裏處理日常瑣事早已深感厭倦。因此,給魯賓遜送“東西”,就要同別人送的不一樣。

說服開始後,詹森針對魯賓遜的個人性格和心理狀況,開門見山地承認自己對出版業一竅不通,需要借助有才幹的人促成事業的成功。接著,詹森把一張2.5萬元的支票放在桌子上,對魯賓遜說:“除這點錢外,我們還要再給你應該得到的那些股份和長期的利益。”為了解決魯賓遜公務的煩惱,詹森指著幾位部屬說:“這些人都歸你使用,主要是為了幫助你處理辦公室的繁瑣事務,把你從辦公室的繁瑣事務中解脫出來。”當魯賓遜提出所有經濟實惠要現金不要股票時,詹森又耐心地告訴他股票在過去幾年中如何漲價,利益如何可觀,利息如何大等等,同時還強調,他會向魯賓遜提供長期的安全福利。

對於魯賓遜來說,這些條件不僅滿足了他的迫切需要,即他的出版業有了足夠的資金和擴展業務的財力保證,破產的危險大為降低,而又滿足了他的根本需要,即可以擺脫繁瑣事務,專心致力於出版業務的發展。於是魯賓遜同意將他的雜誌轉手給詹森,並投到詹森的旗下。雙方簽訂了5年的合約,內容包括:付給魯賓遜4萬元現金,其他紅利以股票的形式支付等等。

而我們中華民族更向來就禮儀之幫,“禮”文化也源遠流長,比起國外是有過之而無不及,國人對“禮”是非常看重的,禮尚往來,禮是人際關係交往中必不可少的。有禮的人才可能讓人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