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實說:“半個月前,孔婷婷因為失戀去酒吧買醉,喝得爛醉如泥,你把她帶到了賓館,與其發生關係,然後不知出於何種心理,‘送’了她一件壽衣和一張紙條,謊稱她染上了艾滋病。從那之後,孔婷婷開始瘋狂地報複社會。平安夜下午三點,你找到孔婷婷將其殺害,並在她咽氣之前與其發生關係。”
韓樂緊張得滿臉是汗水,“胡說八道,案發明明是晚上,我有不在場證據……下午三點關我什麼事。”
陳實笑道:“這個伎倆,是從那本推理小說上學到的吧?你還很細心地擦掉了電箱上的灰塵,但是你忽視冰箱,斷電之後,冰箱裏的東西會變質……此外還有一名目擊證人。”
林冬雪說:“根據卡洛斯交換原理,罪犯會在現場留下物證,也會帶走現場的東西,現在我們已經在你家中發現了一些焚燒殘留,正在化驗。”
陳實小聲糾正她:“洛卡爾交換原理。”裝B失敗的林冬雪訕笑了一下。
韓樂突然提高音量,“不可能,焚燒是銷毀DNA的最佳方式!”
“書上說的?盡信書不如無書,除非是充分焚燒才行,你還不想說嗎?你現在掙紮已經沒什麼意義了,我們手上的證據可以直接送你上法庭,你現在坦白,對你而言是種解脫。”
韓樂汗如雨下,喉結不停地滾動。
陳實循循善誘地說道:“把天大的秘密藏在心裏,對全世界撒謊,那種壓力和焦慮一定很難承受吧?說出來吧,會好過一些的,我們不會取笑你。”
韓樂的嘴唇哆嗦著,戒備的神情終於從他臉上消失了,他說:“壽衣是我寄的。”
“為什麼這麼做?”
“我……我喜歡了她十年,十年呐!從大學的時候我就開始追求她,我陪她散步,請她吃飯,她難過的時候我永遠第一個到場,耐心地開導她,可她從來不喜歡我,當備胎的滋味你們體會過嗎?
“大二的時候,她和一個會打籃球的學長交往了,我心如刀絞,卻安慰自己,沒事的,隻要她幸福就好。不到一年,她和男朋友分手了,我陪她坐了一整晚,我想,我的機會該來了吧?可是幾天之後,她又和另一個同學走在校園裏,宿舍裏的人都嘲笑我,我也很難受,可沒辦法,再等唄!
“一等就是十年,我看著她男朋友換了一茬又一茬,有不學無術的小流氓,有有錢卻長得很醜的大叔,她永遠不會給我機會,無論我對她多好,得到的也隻有‘我去洗澡了’、‘我去吃飯了’、‘你是個好人’。甚至於她心血來潮跑去當主播,和一個打賞了六個火箭的粉絲上了床……我都數不過來她和多少人上過床,但是這裏麵永遠沒有我,永遠沒有我,她在我麵前永遠是高冷的、不可觸及的,她是我心目中的女神,在其它人眼中,卻和雞沒有區別!
“請給我一棵煙!”
兩人耐心地等他發泄完,陳實給他點了根煙。
韓樂呼了一大口,繼續說:“可能是受到新聞啟發吧,我想到一個好主意,我要讓她染上‘艾滋病’,在全世界都拋棄她的時候,我向她伸出懷抱……當然這不重要,我的欺騙隻是為了得到她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