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還想確認一下,你們是幾點開始約會的?”
羅祖玉用手勢示意律師不用開口,慢悠悠地說:“七點鍾我開車去她家接她。”
“她穿的什麼衣服?”
“藍色阿瑪尼連衣裙,黑色外套,拿著一個棕色古奇包。”
“見麵你誇她衣服不錯。”
“是,我說這身和你很搭。”羅祖玉顯得有些煩躁,但回答得卻很流暢。
“她怎麼說的?”
“她說我今天穿的也很帥氣。”
“然後呢?”
“我問她要不要吃飯,她說吃過了,想出去兜兜風。”
“然後呢?”
“我們在車上聊了會拍戲的事情,她最近在拍一部新片,叫什麼《神鷹1944》,一部抗日劇。”
“她問你想不想來客串。”
“是,我說最近比較忙,我在弄新專輯。”
陳實笑了,拿起一張紙,“有意思的是,你剛剛說的這些話,全部寫在這張紙上,一字不差!”
羅祖玉像挨了一耳光,律師說:“那是證據嗎?”
“這是我們從蘇曉葳手上拿到的,上麵有蘇曉葳和紀星瑤的指紋,同時我們還有蘇曉葳的證詞,證明7月14日她其實在別的地方,約會肯定是子虛烏有,你怎麼解釋!?”
律師拿過來看,看得出來律師也很慌,不停和羅祖玉交換意見。
林冬雪不失時間地又扔出一個重磅炸彈,“狗仔發到網上的照片,已經證實是15日晚上拍的,我們找到了四、五個目擊證人,以及物證和文證,你的不在場證據完完全全是假的!如果你沒作虧心事,為什麼要偽造不在場證據,而且是在命案發生後一天。”
羅祖玉緊緊地抓著自己的手,律師說:“你們也知道,我的委托人是一名公眾人物,公眾人物有些事情是不太好解釋的,偶爾造個假,作作表麵文章都是正常的。”
“你覺得法庭上會接受這種解釋嗎?”
律師沉吟片刻,說:“沒有不在場證據,也不能就說人是他殺的,這二者沒有絕對關係,7月14日我也沒有不在場證據呀,你們怎麼不懷疑我?我的委托人是害怕被警方誤會,所以才偽造了一份不在場證明,畢竟作為公眾人物來說,沾上這種事情名譽會大大受損,這是情有可原的。”
“劉律師,你到底是律師還是辯論隊的選手,就算辯論也沒有這樣詭辯的吧?你經手的刑事案件也不少,你來說說,凶殺現場在他的房間,屍體是他和紀星瑤處理的,再加上酒店監控,法庭會怎麼判?我忘了說監控的事情,既然你的不在場證據站不住腳,11點從房間走出去的那個人又會是誰呢?”
羅祖玉緊緊咬牙,律師和他耳語幾句,然後說:“失陪一下!”
他跑出去找紀星瑤了,林冬雪笑著小聲說:“律師頂不住了,想換一種辯護的方向。”
“隨便,總不可能出示羅祖玉有精神病的報告吧!”
審訊室內暫時陷入沉默,陳實盯著羅祖玉,他被陳實的視線盯得有點害怕,低著頭,陳實看見他的腿在抖,這小子已經心虛了。
謊言的外衣終於被撕開了一角,是時候看清他的真麵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