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連黃正祥幫著說了一句話,也要冤枉她跟別的男人有染。

受不了這屈辱的她,在拉扯中,那個皮箱也離她而去。

在酒店惶惶不可終日的住了兩天,那個男人,還算有點良心的把兒子送了過來。

並且警告她,如果敢在外麵多說一個字,就要她好看。

嗬嗬,領證那一年就警告過她的,不準跟第二個人提起這段婚姻。為了他,她連自己的父母,都沒有再去見過一次。

她以為很認真的喜歡就可以打動一個人,卻原來隻打動了她自己。

自始至終,他的眼裏心裏都隻有另一個女人的身影。

一年的時間不算短,對她來說卻是折磨。她不同意離婚,沈家便斷了她的經濟來源。

隻是,這還不是最倒黴的事,她堅持出去找工作,卻因為記錯時間錯過了最後一班車,當她推開門的那一瞬間,卻看到兒子臉青麵黑的躺在地上,旁邊是撒了一地的米和倒地的小板凳。

她哪裏還顧得了那麼多,抱著兒子就去了醫院,同時通知了沈家人過來。

然而在醫院卻遭到她的婆婆黃秋霞的辱罵,還有那個從來都沒有給過她好臉色的小姑子沈路遙。

好在,沈明頡還算有點良心,沈凱樂搶救過來之後,便領著他們離去。臨走時,警告她別再打擾他的生活。

她帶著兒子在城中村租了一間民房,離開沈家時,沈明頡給的十萬塊已經所剩不多。所以,她必須找到工作,可以養活她和兒子。

那邊,會送來小孩需要的一切營養品,卻不會再多給其他。

沈明頡來看過兒子兩次,都是單獨接了他出去,每次回來時,樂樂都不是很開心,可她也不敢問。

可後來,她還是知道了,沈明頡帶著他,和薛若初一起去了遊樂場,因為出於對媽媽的維護,樂樂並沒有給薛若初好臉色,被她添油加醋一說,沈明頡嚴厲的責罰了他。

從此,他再來的時候,樂樂便不再跟他出去。

久而久之,他也就不來了。隻是定時讓人送來兒子的生活費和學習費用。

樂樂很乖,從來不問爸爸去哪裏了,為什麼會跟別的阿姨在一起,他很聰明,雖然什麼都不問,但其實他已經知道一切。

她並不知道,更大的打擊還在後麵。

因為在快餐店打工,耽誤了接送兒子的時間,趕到學校時,發現一個老師正陪沈凱樂在操場玩的很開心。

原來,那個老師叫做康庭軒,是樂樂的體育老師。隨口問了她目前在做什麼工作。

那個老師卻看出了她的窘迫,說是有工作要介紹給她。因為從樂樂的口中得知,她跳舞很厲害,剛好,學校差一個舞蹈老師。

就這樣,她去了學校,重新拾起往日的自信。

不想這一切竟然被探望孫子的婆婆得知,看到她和康庭軒走得很近,跑到校長那裏告狀,汙蔑水性楊花,給沈明頡戴了綠帽子而被趕出沈家大門。

林之南在學校的名聲被這麼一鬧之後,徹底搞臭,她無奈想要離開學校,卻在康庭軒的堅持下留了下來。

周末,帶兒子去迪斯尼玩,作為拿到全校第一名的獎勵,卻親眼目睹沈明頡跟薛若初恩愛的畫麵大受刺激,玩遊戲的時候精神恍惚,沈凱樂從秋千上落下摔傷。

這件事被薛若初意外得知,黃秋霞跟沈路遙到醫院搶人,指責她不配照顧沈家的孫子,要帶走樂樂。

半夜,樂樂被沈明頡送了回來,卻高燒不退,照顧了一整夜的她不得不將孩子拜托給護士而趕去學校上課,因為全市學校之間的比賽快到了,她不得缺習,卻在練舞途中舊傷複發。

她被學生送去醫院,卻意外聽到黃秋霞鋪天蓋地的哭喊聲,她不顧大腿的傷出去一看,卻看到單架上樂樂靜靜的躺在那裏,身體發白。

林之南隻覺得天都蹋了,哭的肝腸寸斷卻換不回樂樂的生命,直到哭暈過去。再次醒來時,樂樂的屍體已被沈家人領走火化,並且不告訴她骨灰存放地點,逼迫她不準追究沈凱樂的死因。

她這才覺得不對勁,她的樂樂怎麼可能會死?

她想了很久,覺得有的地方不對勁兒,想要搞清楚兒子的屍體是在哪裏被發現,又是怎麼到那裏去的。

這一切,沈家都不會允許。沈明頡甚至威脅她,若是敢再追究下去,他就把沈凱樂的骨灰拿去拌在飯裏,喂狗!

天,他怎麼可以這樣,沈凱樂是他的親生兒子,他竟然為了包庇凶手,而要拿他的骨灰來要挾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