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和身無分文那幾天過得一直很煎熬,她把身上能典當的東西翻了翻,除了頭上的一根發簪之外9再也沒有能夠用來還錢的東西。
可她從小錦衣玉食嬌生慣養在宮裏,沒有半點生活經驗,這根發簪是太田玉製成,是當初祝觀良送她的生辰禮物,少說也能當個四五千兩,但典當行的掌櫃看她一個狼狽少年,欺她什麼都不懂,隻願意出五十兩。
五十兩夠幹什麼的,安和雖然不懂,但不代表她就傻,自然不同意,“五十兩?你打發要飯的叫花子呢?你知道我這根簪子是從何處得來的嗎?不要就還我,我不賣了!”
掌櫃的也道,“小兄弟,你這簪子都有裂紋了,這玉製的東西,有了裂紋就不值錢了,甭管以前什麼價,反正現在我隻能給你這麼多,你要是覺得不合適,那就去別家吧。”
趁著安和一腳邁出們之前,他又道,“還得提醒小兄弟一句,我們這兒地方小,隻有我一家典當行,你出了這個門,得要在走差不多三百裏才能到下一個城,不過我看小兄弟你如此狼狽,身上應該沒有銀子了吧?”
安和被他這麼一說頓住腳,“不行!五十兩實在太少,你......你再加點兒!”
掌櫃的無奈歎氣,“不如這樣吧,我看小兄弟你應該是有什麼難處,既然這樣,我就再給你加點兒,六十兩怎麼樣?”
安和尖叫,“這可是太田玉的簪子!”
掌櫃對她擺擺手,“實在不能再多了,你要是覺得不合適就去其他地方問吧。”
沒錢寸步難行,她現在真的是寸步難行,罷了罷了,六十兩就六十兩吧,省著點兒花總比沒有的強。
於是就用六十兩的賤價把簪子給當了,送出手的時候還依依不舍的,這可是皇兄送給她的,要是知道她用六十兩留給賣了,一定會氣死的!
不過她現在也顧不得那麼多了,她現在要去找雲輕,路上吃點兒苦算什麼,隻要想想雲輕就沒什麼不能忍的。
從她現在身處的這個地方到邕朝邊境距她打聽來的消息,還要再走個三天路程。
她沒有馬,路上遇到馬隊就上去打聽,但聽說去邕朝,要麼幹脆不去,要麼一開口就是百兩的天價。
安和以前從沒覺得一百兩是多麼多的銀子,但此一時彼一時,一百兩對她來說還是貴了些。
連連受挫,最後她都快堅持不下去了,不過皇天不負有心人,最後找到了順路的商隊願意帶她過去,安和喜出望外,本以為就要能見到雲輕了,可又沒想到商隊半路遇到強盜,所有東西都被搶了,人也氣的死傷的傷,她也是裝死才僥幸逃過一劫。
身上的銀子早不知道什麼時候跑掉了,她便又落得身無分文境地,偏又辨不清方向,無奈之下隻能跟著一群逃難的難民走,饑腸轆轆的走了兩日,沒想分居然就這麼稀裏糊塗的到了邕朝邊境。
雲輕於眾人之中看到她,雖然她很狼狽,臉上身上也都髒兮兮的,但那雙閃著光的明亮的眼在人群中卻格外出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