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拋出的條件,猶如枝頭懸掛的成熟蘋果,沉甸甸,紅彤彤,分外誘人。
再轉眼一瞧他們停在茶社門口的車,鋥亮的飛天女神標誌幾乎晃花了他的眼,這可是價值不菲的勞斯萊斯啊!
被驚喜衝昏了頭腦,小夥子連說話都結巴了:“當……當然是想要五十萬了!”
將他的表情看在了眼裏,林甘藍眯了眯眼,租車的錢沒白花。
她拍了拍小夥子的肩:“同我們合作,不過去警局說幾句話便能輕輕鬆鬆到手五十萬,天底下再找不到比這更好的生意了。”
這會兒,他滿腦子都是即將到手的五十萬酬金,壓根沒聽清林甘藍的話,隻一個勁兒應和:“好,我答應,我配合!”
——
厲晉行做司機,由著副駕駛位子上的小夥子指路,往他家開去。
路上,林甘藍和蘇棠默契無間,相互配合,在閑聊中將小夥子的姓名年紀甚至社會關係統統摸查了個遍。
小夥子名叫易俠,不過二十歲的年紀,高中畢業沒繼續念大學,輾轉多份工作都做不長,近日在附近一家奶茶店做兼職。
父母在沿海地帶打工,家裏隻有個奶奶同住,平時喜好和一班朋友泡酒吧,經常後半夜才歸家。
不到十分鍾,勞斯萊斯拐到一條幽深破落的巷口,易俠喊了“停”。
“裏麵太窄了,車開不進去。”易俠摸了摸鼻尖,有些不好意思。
聞言,林甘藍掏出手機,快速發了一條短信,才下車。
跟隨易俠往前走了幾步,來到一棟低矮的平房門口。易俠掏出鑰匙開門,把他們往屋子裏引:“我奶奶不在家,你們進來吧。”
蘇棠不著痕跡落在最後,進屋前伸手往屋子外牆劃了一道。
不知何時,她手裏多了一支粉筆,灰白色的破敗牆壁上赫然多了一抹亮黃色的粉筆劃痕,甚是顯眼。
三人進屋,易俠招呼他:“隨意坐一下,我去取手套。”
不多時,他拎著一套掛在衣架上的夾克外套走出來,指了指衣服口袋:“那天我隨手就放進了衣服口袋裏,回來換掉了這件外套,這幾日一直沒穿過。”
林甘藍一麵嫻熟地戴上手套,伸手進口袋掏出那隻凶手扔掉的手套,一麵問:“也就是說,這幾日來都沒人碰過這隻手套?”
易俠點頭:“奶奶很通情達理,不會未經我的允許,碰我的東西。”
說話間,林甘藍已經把那隻手套掏了出來。
白色的普通紡織手套,薄薄一層,街頭巷尾隨處都有小店售賣,連個正兒八經的品牌都沒有。
她湊到門口,迎著明亮的日光檢視,尾指處隱約可見斑斑血跡。
她心念一動,連忙把手套翻轉,背麵尾指處血跡更濃,完全幹透了。再細看,中指處有刮蹭的痕跡,幾縷紡織纖維迎風飄揚。
林甘藍猛地抬頭:“這些血跡是哪兒來的?”
易俠連忙擺手:“我不知道啊,我撿來見是個手套,沒什麼用處,就隨手扔進了衣服口袋裏,再沒管過。若不是聽說你們在找那天晚上永宜酒店附近的目擊證人,我甚至壓根想不起來撿過一隻手套。”
“這麼說來,你撿到這隻手套時上麵就有血跡了?”
“那天太晚了,我也沒仔細看,應該是原本就有的吧!”
林甘藍微微眯眼,不錯過他臉上任何一絲表情,忽然冷笑了兩聲。
易俠不解,抬手撓了撓後腦勺,忽然想起什麼,慌忙把手往背後藏,微微側身,避開了與林甘藍直視。
然而林甘藍卻不放過他,步步逼近,擲地有聲:“易俠,你說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