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雲兮若有所思的點了點頭,凝眉想了想,確實如青棗編輯所言,自己若是不把其他版權給起源中文網,那起源中文網肯定不會給太多資源來宣傳自己的書,畢竟這樣就算自己的作品再火,那除了電子訂閱之外,其他的所有收益,都和起源中文網沒有關係,那起源中文網憑什麼要花大力氣來宣傳這本書呢?
並且,就算自己火了 ,以後有名氣了,但自己來經營自己的版權,怎麼會比起源中文網更專業?
起源中文網經營一本作品的全版權,不管是速度,還是價格,亦或者議價能力等等,都肯定比自己要好得多,所以,確實,如果是為了錢的話,把全版權授權給起源中文網,似乎才是最好的選擇,何況,隻是授權十年時間而已,十年後,這本作品的全版權,還不是全部會回到自己的手裏?
另外就是,如果不是為了錢的話,自己把版權捏在手上,又有什麼意義?
反正署名權不可能授權給別人,這本書,哪怕所有版權都授權給了起源中文網,那也是自己的書自己的作品啊!
所以,自己根本沒必要把全版權捏在自己手裏,反正自己也不是為了要賺多少多少錢,授權給起源中文網,讓他們自己去運作就好了,能賣多少算多少,反正不是要給自己百分之七十嗎?
陳雲兮很快就有了決定,對高馬律師點了點頭,陳雲兮說道:“青棗老大,全版權授權給起源中文網,沒有問題,我相信你們的運營能力!”
青棗編輯笑了笑,點頭道:“陳雲兮,不怕告訴你,你的《劍仙大人在上》,已經被大盛集團看中,你知道他們之一家遊戲開發公司,他們在昨天就已經聯係過我們,已經表示想要購買《劍仙大人在上》的客戶端遊戲改編權,我們暫時沒有回複他們,和你確定合約之後,這事兒也就可以納上議程了。”
陳雲兮有些意外,這就有遊戲公司看上了自己的作品了嗎?
也就是說,要不了多久,自己就能拿到一筆版權收入了?這……也太快了吧?
難道,自己很快就要帶著家人,邁上小康的步伐了?
又看了一會兒,高馬律師就其中幾個條款提出了問題,對方的陳律師也解答了一下,針對合約中有幾個用詞,高馬律師提出修改要求,青棗編輯和陳律師商量了一下之後,同意了修改用詞,這些詞語其實都不太重要——當然,前提是雙方不發生糾紛的話,就沒什麼重要的,但如果真的到了對簿公堂的時候,這些詞語,說不定就有些作用了。
陳雲兮自然也沒說什麼,高馬律師自然是幫著自己爭取最大的好處,或者說是確保以後盡可能的不出問題,就算出了問題,也要讓自己位於有利的一方。
其他條款也沒什麼可更改的,雙方很快達成一致。
簽約之前,青棗編輯拿出了兩份之前陳雲兮打印出來,寄給起源中文網的《劍仙大人在上》的簽約合同,然後笑道:“既然現在要簽訂重點合約,這份之前的合約,就取消了,你們看看,沒問題的話,我們先簽訂一個失效協議,再當成那這兩份合約給撕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