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涉外交往禮儀 11.8參觀遊覽禮儀
1.選定項目。
選定參觀遊覽項目,主要考慮以下因素:
⑴來訪的目的和性質。一般參觀遊覽都有相對的針對性。根據其目的和性質,安排有針對性的遊覽活動,是一個基本準則。
⑵來賓的意願、興趣。安排參觀遊覽的內容應考慮客人的意願、興趣。對一般代表團來說,待其到達後,提出參觀遊覽方案,共同商定,對重要的、身份高的代表團,可事先通過外交途徑了解其要求,再予以適當安排。
⑶考慮當地條件的可行性。參觀遊覽要注重當地實際,做到力所能及、切實可行,綜合考慮多種因素,比如安全設施、保密設施及接待條件等。
⑷季節與時間的可能性。有些遊覽項目和季節時令關係很大,安排時理應把氣候因素考慮進去。同時,參觀時間和路途時間的搭配也應充分考慮好。
2.安排布置。
項目確定後,應作出詳細計劃,包括先看什麼,後看什麼,中間是否要休息,參觀前有無介紹,參觀中間是否座談,各參觀點之間距離遠近,參觀以徒步前往還是乘車前去等。一般地說,這些細節和具體事項應先與陪同外賓的我方人員交換意見,然後再同外賓協商後確定下來,再向接待單位交待清楚,並告知全體接待人員。
3.陪同。
按國際交往禮節,外賓前往參觀訪問時,一般都要有身份相應的人員陪同。陪同人員宜少不宜多。陪同人員主要包括主人、解說員、導遊、保安員、司機、翻譯人員等。主人陪同的身份、地位一般最好和外賓相同。
4.接待參觀規範。
外賓到達前,被參觀單位應盡可能把參觀項目的基本情況介紹準備好,以書麵形式先發給外賓。外賓到達後,被參觀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根據本單位的情況向外賓作些介紹。介紹情況時要注意:
⑴介紹要實事求是,但要注意保密。故意誇大或貶低會給人造成一種不誠實的感覺。
⑵介紹要掌握時間與時機,讓客人多看,介紹要簡明扼要,體現本單位特點,使對方加深參觀印象。
⑶介紹要掌握分寸,隨機應變。
⑷介紹要盡量使所有人都能聽到聽懂,如人數較多時,可分級介紹或使用擴音器材。
5.攝影。
參觀遊覽時,攝影是必不可少的。通常可以參觀的地方都允許攝影,而不允許攝影的地方應設有警告牌或外文說明標誌。如若無標誌,一定要事先向來賓說明,以免引起誤解。
6.後勤安排。
參觀地點遙遠,外出遊覽前要考慮好用餐時間、地點和用餐方式,參觀遊覽的出發時間、集合地點也應事先通知全體人員;行前,應檢查車輛,帶足汽油,以保證參觀遊覽活動的正常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