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計·孫子兵法 第三計借刀殺人(1 / 2)

三十六計·孫子兵法 第三計借刀殺人

原文注譯

[原文]

敵已明,友未定①,引友殺敵②,不自出力。以《損》推演③。

[注釋]

①敵已明,友未定:指打擊的敵對目標已經明確,而盟友的態度卻一時尚未確定。②引友殺敵:引,引誘。引友殺敵,即引誘盟友的力量,去消滅敵人。③以《損》推演:根據《損卦》“損下益上”、“損陽益陰”的邏輯去推演。

[譯文]

敵人已經明確,盟友的態度尚在猶豫之中,這時應(極力設法)誘使盟友去攻打敵人,而無須自己出力。這是從《損卦》卦義的邏輯推演出來的。

按語注譯

[按語]

敵象已露,而另一勢力更張①,將有所為,便應借此力以毀敵人。如:鄭桓公將俗襲鄶②,先問鄶豪傑、良臣、辯智、果敢之士,盡與舉姓名,擇鄶之良田賂之,為官爵之名而書之,因為設壇場部門之處而埋之,畔之以雞豭,若盟狀③。鄶君以為內難④也,而盡殺其良臣。桓公襲鄶,遂取之。(《韓非子·內儲說下》)諸葛亮之和吳拒魏,及關羽圍樊、襄,曹欲徙都,懿及蔣濟說曹曰:“劉備、孫權,外親內疏,關羽得誌,權心不願也。可遣人躡其後⑤,許割江南以封權,則樊圍自釋。”曹從之,羽遂見擒。(《兵知經》卷九《格形》)

[注釋]

①敵象已露,而另一勢力更張:敵象,攻擊的對象。張:伸展。全句意為:打擊對象已經明確,而另一種勢力正在擴張。②鄶:周朝國名,在今河南密縣東北。③釁之以雞豭,若盟狀:釁,殺牲以血塗於器皿上祭祀。豭(jiā),公豬。盟:在血祭前發誓締約。全句意為:用公雞、公豬等犧牲品舉行血祭,好像發誓締約結盟一樣。④內難:內亂。⑤躡其後:躡,跟蹤。躡其後,在後麵跟蹤。

[譯文]

打擊的目標已經顯露出來,而另一種勢力又有所擴張,且將有所行動,這時便應借此勢力,摧毀敵人。比如,鄭桓公將要攻打鄶國,先列了鄶國的豪傑、良臣、辯智、英勇果敢之士的名單,公開張貼布告,說要選擇鄶國的良田贈送給他們,封給他們各種名稱的官爵,並在城郊設起祭壇,把名單埋在地下,用公雞、公豬作祭品,裝作盟誓的樣子。鄶國國君以為國內這些豪傑、良臣要勾結鄭國作亂,便按照以上公布的名單把他們一個個殺掉了。桓公看到鄶國豪傑、良臣都已除盡,便馬上攻打鄶國,並占領了鄶國。(見《韓非子·內儲說下》)諸葛亮與吳國結盟,抗拒魏國。當關羽圍攻魏地襄陽、樊城時,曹操想遷都,司馬懿及蔣濟勸說曹操道:“劉備、孫權表麵上是親戚,內心裏卻隔閡很深。關羽得誌,孫權內心是不甘願的,因此,可以派人跟隨孫權身後(做說客),答應割讓江南的土地封給孫權,這樣,樊城的包圍就會自然解開。”曹操聽從此計,關羽終於兵敗麥城,束手被擒了。(見《兵知經》卷九《格形》)

傳世典故

借刀殺人。原指不用自己的刀而借用別人的刀去殺人,這樣自己既可以不被發現,又可以在危急的時候,嫁禍於人。引申為為了保存自己的實力,而利用矛盾,巧妙借用第三力量擊破敵人,達到自己的目的。

《兵經百字·借字》中說:“艱於力則借敵之力,難於誅則借敵之刃。”借他人之手除掉對手,自己卻不拋頭露麵,這種間接殺人的計謀,就叫“借刀殺人”。

此計是根據《周易》六十四卦中《損》卦推演而得。”彖曰:“損下益上,其道上行。”此卦認為,“損”、“益”,不可截然劃分,二者相輔相成,充滿辯證思想。此計謂借人之力攻擊我方之敵,我方雖不可避免有小的損失,但可穩操勝券,大大得利。

春秋末期,齊簡公派國書為大將,興兵伐魯。魯國實力不敵齊國,形勢危急。孔子的弟子子貢分析形勢,認為唯吳國可與齊國抗衡,可借吳國兵力挫敗齊國軍隊。於是子貢遊說齊相田常。田常當時蓄謀篡位,急欲鏟除異己。子貢以“憂在外者攻其弱,憂在內者攻其強”的道理,勸他莫讓異己在攻弱魯中輕易主動,擴大勢力,而應攻打吳國,借強國之手鏟除異己。田常心動,但因齊國已做好攻魯的部署,轉而攻吳,怕師出無名。子貢說:“這事好辦。我馬上去勸說吳國救魯伐齊,這不是就有了攻吳的理由了嗎?”田常高興地同意了。子貢趕到吳國,對吳王夫差說:“如果齊國攻下魯國,勢力強大,必將伐吳。大王不如先下手為強,聯魯攻齊,吳國不就可抗衡強晉,成就霸業了嗎?”子貢馬不停蹄,又說服趙國,派兵隨吳伐齊,解決了吳王的後顧之憂。子貢遊說三國,達到了預期目標,他又想到吳國戰勝齊國之後,定會要挾魯國,魯國不能真正解危。於是他偷偷跑到晉國,向晉定公陳述利害關係:吳國伐魯成功,必定轉而攻晉,爭霸中原。勸晉國加緊奮戰,以防吳國進犯。公元前484年,吳王夫差親自掛帥,率十萬精兵及三千越兵攻打齊國,魯國立即派兵助戰。齊軍中吳誘敵之計,陷於重圍,齊師大敗,主帥圖書及幾員大將死於亂軍之中。齊國隻得請罪求和。夫差大獲全勝之後,驕狂自傲,立即移師攻打晉國。晉國因早有準備,擊退吳軍。子貢充分利用齊、吳、越、晉四國的矛盾,巧妙周旋,借吳國之“刀”,擊敗齊國;借晉國之“刀”,滅了吳國的威風。魯國損失微小,卻能從危難中得以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