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計·孫子兵法 第九計隔岸觀火(1 / 2)

三十六計·孫子兵法 第九計隔岸觀火

原文注譯

[原文]

陽乖序亂,陰以待逆①。暴戾恣睢②,其勢自斃。順以動,《豫》,豫順以動③。

[注釋]

①陽乖序亂,陰以待逆:陽、陰,指敵我雙方兩種勢力。乖:分崩離析。逆:混亂、暴亂。全句意為:敵方眾叛親離,混亂一團,我方應靜觀以待其發生大的變亂。②暴戾恣睢:窮凶極惡。③順以動,《豫》,豫以順動:語出《易·豫·彖》:“豫,剛應而誌行,順以動,豫。豫順以動,故天地如之,而況建侯行師乎?”豫即喜悅。豫卦坤下震上。順以動,坤在下,是順。震在上,是動。意思是說:陰陽相應,天地之間也能任你縱橫,何況建諸侯國、出兵打仗呢?這些目的一定能達到。用在本計上,即以欣喜的心情,靜觀敵方發生有利於我方的變動,以便順勢而製之。

[譯文]

當敵人內部產生爭鬥、秩序混亂時,我方應靜觀待其發生變亂。敵人窮凶極惡,自相仇殺,必然自取滅亡。順應時勢而行動,就能像《豫》卦所說的那樣,要達到令人喜悅的目的,必須順應時勢行動,不宜操之過急。

按語注譯

[按語]

乖氣浮張,逼則受擊①,退而遠之,則亂自起。昔袁尚、袁熙②奔遼東,尚有數千騎。初,遼東太守公孫康③,恃遠不服。及曹操破烏丸④,或說操遂征之,尚兄弟可擒也。操曰:“吾方使康斬送尚、熙首來,不煩兵矣!”九月,操引兵自柳城⑤還,康即斬尚、熙,傳其首。諸將問其故,操曰:“彼素畏尚等,吾急之,則並力;緩之,則相圖⑥。其勢然也。”或曰:此兵書火攻之道也。按:兵書《火攻篇》⑦,前段言火攻之法,後段言慎動之理,與隔岸觀火之意,亦相吻合。

[注釋]

①乖氣浮張,逼則受擊:乖氣,即敵方分崩離析的情勢、氛圍。全句意為:敵人內訌的情勢出現時,如果去逼迫它,就會遭到它的還擊。②袁尚、袁熙:三國時袁紹的兒子。袁紹死後,他的一個兒子袁譚在南皮城被曹操殺害,袁尚、袁熙被魏將焦觸、張南攻打,逃奔到遼西的烏丸(烏桓);烏丸被打敗,又逃到公孫康那裏,後被公孫康用計抓獲,斬首。③公孫康:三國時公孫度的兒子。遼東襄平(今遼寧遼陽北35公裏)人,因斬袁氏兄弟有功,被曹操拜為左將軍。④烏丸:烏桓,東胡族。居烏桓山(今遼寧省昭烏達盟阿魯爾科沁鎮西北)。漢末曹操滅烏丸,其遺族後遷那河(今嫩江)之北,自稱“烏丸國”。⑤柳城:在今遼寧錦縣西北麵。⑥急之,則並力;緩之,則相圖:並力,聯合起來對外。相圖,相互圖謀,相互傾軋。全句意為:逼得太急,敵人就會聯合起來,一致對外;慢慢耐心等待,敵人以為沒有外敵,就會內部相互傾軋。⑦《火攻篇》:《孫子兵法》篇目之一。該篇論述了火攻的種類、方法,以及將帥慎重用兵的道理。篇中說:賢明的君主和優良的將領,沒有利益可圖的時候不采取行動,沒有收獲的計謀不輕易采用,敵人沒有遭遇危險,不急於用它作戰……明智的君王對於用兵要十分謹慎,良將對用兵要十分警惕,這是保證國家和軍隊安全的策略。

[譯文]

敵人自相傾軋的勢頭出現時,不要急於去逼迫它,逼迫它你就會受到反擊。如果退避得遠遠的,敵人就會自己出現內亂。古時候袁尚、袁熙兩兄弟逃到遼東去時,還有幾千騎兵。開始,遼東太守公孫康憑著自己離曹操很遠,不肯服從曹操。後來曹操攻破烏桓,有人勸說曹操立刻乘勝去征討公孫康,擒捉袁氏兄弟。曹操說:“我會讓公孫康乖乖地把袁氏兩兄弟的頭送來,不用勞煩我們動兵啊!”九月,曹操帶兵從柳城回來,公孫康果然砍了二袁的頭送來了。諸將問曹操,這是怎麼回事。曹操說:“公孫康向來害怕袁氏二兄弟,我如果急於去攻打公孫康,他們就會聯合起來對付我;我放鬆一下,他們就會自相殘殺。這是必然的情勢。”有人說,這是《孫子兵法·火攻篇》的原理。兵書《火攻篇》前段講火攻的方法,後段講用兵要十分謹慎,這和隔岸觀火計,意思是相吻合的。

傳世典故

隔岸觀火。隔:隔開,隔離。觀:看。從河這邊看對岸失火。比喻在別人出現危難之時,袖手旁觀,待其自斃。在軍事上指不靠直接交戰,而在敵人內部自相傾軋時,采取坐山觀虎鬥的態度,促使其矛盾更加激化,在其兩敗俱傷時,從中取利。

此計起源於《孫子·軍爭篇》中的“以治待亂,以靜待嘩”。計名原意為,隔著河觀看人家起火,等待機會牟利。即指己方立於一旁觀他者之意。在《孫子兵法》中還提到:“名君名將常以慎重的態度以達成戰爭的目的。他們若無有利的情況或必勝之優勢絕不起來作戰行動,若非萬不得已時絕不采取軍事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