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節 輸人不輸陣(2 / 2)

隨著喊聲,王富貴還把腳抬了起來。

矮胖子剛好來到跟前,掄起拳頭要砸王富貴呢,聽了這話,立馬一驚,顧不上打人了,手放下去,先護住自己的襠。

王富貴道:“怡甜,看仔細了,看好我的腳,你看我腳是怎麼落的,身子朝前,手也就勢探外去,三指在他的鎖骨凹處一扣。”

“然後是大拇指,看清楚它的落點,這兒的凹陷處,這就是天突穴,摁一下就行,沒必要太用力,就借這落腳前衝的身勢就可以了。”

他身子落腳前傾探手,輕而易舉,嘴裏說的飛快,但也清清楚楚,前腳一落地,身子再前傾,三根手指扣著那家夥的鎖骨,大拇指在矮胖的那家夥天突穴處一摁。

“噢。”矮胖子噢的一聲,眼睛直翻白眼,身子晃了晃,一下就跌倒在地,就這麼暈死了過去,不過就是閉過氣了,倒不至於要他命。

這麼矮壯的一個矮胖子,輕輕一根指頭摁一下就暈死過去了,真的有點讓人不可思議。

而王富貴的動作瀟灑自如,既快如閃電,又明明白白,嘴裏再不住的講解,不像是在打架,真的就像是師父在教徒弟練武一般,師父在給徒弟講解要領。

劉怡甜看得眼珠子亮晶晶的,而德哥等一夥人,還有另一邊的吳良新,則全都看呆了。

就算吳良新再看不起王富貴,這時候也曉得了,這個土鱉,是個武功高手。

德哥怔了一下,眼光陰沉,冷嗤一聲:“沒看出來哈,還是個會家子,報一下名諱吧,免得誤傷自家兄弟了。”

王富貴看他一眼,搖頭:“說了你們也不知道,但你們絕對打不過我,自己走吧,我對打架沒得愛好。”

雖然曉得王富貴牛皮,但德哥是這種場麵上混的人,講的是個輸人不輸陣。

打不過,被王富貴揍了是一碼事,但若就這樣子縮回去,但若就這樣子收手回去,嗬嗬一笑:“會家子就了不起嗎,拿打鳥的槍出來,倒要看看你功夫牛皮,還是我槍子牛皮。”

王富貴是本地人,本地黑話當然聽得懂,所謂的打鳥的,就是自製的火統了。

不要小看這種打鳥的槍,裝上霰彈,短距離內,還真的可以打死人,就算打不死,噴你一身霰彈,也相當麻煩,手術都不好取。

王富貴目光一凝,身子陡然緊繃。

狗皇子孫袋並未入體,也許這刺激還不算大,並沒激起那神秘的力量,但今天的王富貴,卻已不是當日初識劉怡甜時的王富貴了。

學會貓拳,會過龍在空,打敗過鄭勇猛,特別在鋼籠中殺了熊罷後,起碼在平常的格鬥中,他已經自信滿滿,心裏最隱蔽的深處,甚至還有一點殺氣在醞釀。

先前他都沒有下辣手,但在這時,要是德哥手下真的把打鳥的拿出來,他肯定會下辣手,不為自己,也要為身後的劉怡甜考慮。

“等一下德哥。”

德哥背後,一個小痞子陡然擠到前麵來,湊在德哥耳邊講了句什麼。

舞廳裏音樂還在放著,王富貴耳朵雖靈,卻也聽不大清楚,隻是看到德哥眼睛一亮,然後看朝他的眼珠子裏,就好像帶著了明顯的驚訝之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