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天理不容(2 / 2)

“難為你了,謝謝。”

我能說什麼呢,隻能對著他背影抱拳致謝。

確實,替天行道是道士的職責所在!按天理而言,一切靈魂在離開死亡的肉身後,七天之內都必須斬斷前緣,進入輪回,轉世投胎。

這是每一個靈魂都知道的天理,偌若七天之後,還抗拒輪回召喚,執戀人世間,那便會淪為孤魂野鬼。這些孤魂野鬼喜居陰邪之地,久而久之,沾染山林瘴氣什麼的,加上自身異變,就會變成為禍生靈的厲鬼。

所以,從天理上說,道士在遇到這些孤魂野鬼的時候,有超渡或斬滅的職責。

說到這裏,或許眾看官會生出一個疑惑來——之前對待娘娘廟和監獄裏的鬼魂,我們都好心作法超渡,為何到了此處,我們的態度卻傾向於打擊,甚至斬滅呢?

其實,這當中有個道理要跟大家講一下:

正規道士在布下陷阱,準備消滅某種邪靈的時候,一般都會祈告於天,讓老天爺幫忙監督,不讓那些善靈靠近陷阱,以免誤傷。所以,在祈告於天後,一切靠近或被陷阱抓住的靈魂都會被視為是老天爺特意放過來,應當被殺之物。

天意如此,理應格殺勿論!

——這就是我們一開始見著白衣女鬼時,都會把她當作打殺對象,而不是超渡對象的原因。

明白了這個道理,你就理解胡老頭為什麼不滿意我的做法了。

畢竟,我的做法是犯了大忌的!

俗話說:倒行逆施,是要遭天譴的!

像我這樣逆天行事,不知道會遭受什麼惡報?

管它的,老子跟從內心的仁善做事,管它天譴不天譴的!反正自古以來,也沒看到老天爺怎麼善待忠臣孝子,反而是那些亂臣賊子大多能活得比較逍遙快活些!老天爺做的一些事情,在我看來,實在有失公允,所以我做我認為是對的事,才不管它天不在意呢!

“公子又救了我一命,大恩不言謝,來世當結草懸環以報。”

白衣女鬼爬起身來,對我叩首三拜。

“不是讓你走了嗎?怎麼又回來了?這不是自己找死嗎!”

我沒好氣的說道。

“這裏散發的香氣能夠補充我的能量,我需要這種能量來強化自己……”

“廢話,利欲熏心,要錢不要命了嗎?我上次就說過,別讓我再看到你,看到了決不輕饒,你竟不聽勸,自招其禍,險喪性命,怪得誰來!現在趕緊滾吧!”

我冷然斥道。

白衣女鬼抬起臉來,眼神楚楚,還想說些什麼。

我當即便震劍出鞘,臉帶殺氣,厲聲喝道:“滾!”

懾於我的煞威,她身子瑟縮,臉色變得更為蒼白了!

我怒威不減,冷冷盯著她。

她最終不敢與我對視,低頭轉身,飄然遠去。

“唉!別再來了,再來,我都保不了你!你死了不要緊,你女兒年紀還那麼小,生活不能自理,叫她怎麼辦呢!”

許久之後,我收劍回鞘,喟然長歎一聲,心內淒然。

我自小就沒見過自己父母,甚至不知道他們是誰,我深知孤兒內心的悲傷,所以,我誠不願看到那個小女孩也變成一個孤兒。

但願天下的小孩都能生活在父母身邊!

“胡老頭,別生我的氣!”

我向陷阱那邊望了一眼,嘴上呢喃,然後轉身向山下走去。

不想讓他在再生氣,我隻得暫時離開,希望三天之後,他能氣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