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國英,東平人,以教習授潞城令。貪暴不仁,催科尤酷,斃杖下者,狼藉於庭。餘鄉徐白山適過之,見其橫,諷曰:“為民父母,威焰固至此乎?”宋揚揚作得意之詞曰:“喏!不敢!官雖小,蒞任百日,誅五十八人矣。”後半年,方據案視事,忽瞪目而起,手足撓亂,似與人撐拒狀。自言曰:“我罪當死!我罪當死!”扶入署中,逾時尋卒。嗚呼!幸有陰曹兼攝陽政;不然,顛越貨多,則“卓異”聲起矣,流毒安窮哉!
異史氏曰:“潞子故區,其人魂魄毅,故其為鬼雄。今有一官握篆於上,必有一二鄙流,風承而痔舐之。其方盛也,則竭攫未盡之膏脂,為之具錦屏;其將敗也,則驅誅未盡之肢體,為之乞保留。官無貪廉,每蒞一任,必有此兩事。赫赫者一日未去,則蚩蚩者不敢不從。積習相傳,沿為成規,其亦取笑於潞城之鬼也已!”
【譯文】
宋國英,是東平縣人,以縣學教習的職務,升任山西潞縣的縣令。他貪贓枉法,殘暴不仁,催逼苛捐雜稅尤其酷烈,被他亂棒打死的人,都橫七豎八地堆在院子裏。我的一位名叫徐白山的老鄉,到潞州去看望他,看他過於橫暴,就諷刺他說:“做為老百姓的父母官,一定要威嚴到這種程度嗎?”宋國英故作揚揚得意地說:“喏!不敢!不敢!我的官職雖然很小,上任一百天,已經殺了五十八人了。”半年以後,他趴在桌子上正在看公文,忽然瞪著眼睛站起來,手腳亂撓亂踢的,好像和人打架,支撐抗拒的樣子。自言自語地說:“我罪該萬死!我罪該萬死!”把他扶進後衙,過了一個時辰就死了。唉!幸虧陰曹地府兼管陽間的事情;不然的話,他把平民百姓當做強盜,殺得越多,他就越有“政績卓越”的官聲了,流毒哪有窮盡的時候呢!
異史氏說:“山西潞安,是潞子居住的地方。潞子的魂魄是剛毅的,所以作鬼也威武。但是現在,有個當官的在堂上掌著大印,必定有一兩個卑鄙下流的家夥,奉承他,舐他的屁股。當他興盛的時候,極力為他攫取沒有刮盡的民脂民膏,給他置備錦繡屏風;他要倒黴的時候,就驅逐他,殺他沒有傷盡的肢體,為的是乞求新官給保留一官半職。不管是貪官還是清官,每到職作一任縣官,必有這樣兩件事情。威威赫赫的縣官一天不離任,百姓就不敢不從。這種積習,代代相傳,沿襲下來就成了定規,這不是取笑於潞城的雄鬼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