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淄某翁之女,太學李生妻也。未嫁時,有術士推其造,決其必受官刑。翁怒之,既而笑曰:“妄言一至於此!無論世家女必不至公庭,豈一監生不能庇一婦乎?”既嫁,悍甚,指罵夫婿以為常。李不堪其虐,忿鳴於官。邑宰邵公準其詞,簽役立勾。翁聞之,大駭,率子弟登堂,哀求寢息。弗許。李亦自悔,求罷。公怒曰:“公門內豈作輟盡由爾耶?必拘審!”既到,略詰一二言,便曰:“真悍婦!”杖責三十,臀肉盡脫。
異史氏曰:“公豈有傷心於閨闥耶?何怒之暴也!”然邑有賢宰,裏無悍婦矣。誌之,以補‘循吏傳’之所不及者。”
【譯文】
臨淄縣一個老頭兒的女兒,是國子監學生李生的妻子。沒有出嫁的時候,有個算命先生給她推算生辰八字,斷定她肯定要在公堂上受刑。老頭兒一聽就惱了,轉而一想,又笑著說:“胡說八道竟然到了這種程度!不要說官宦人家的女兒不會到公堂上去,難道一個監生還不能保護自己的老婆嗎?”
她出嫁以後,很刁,指著鼻子罵丈夫,那是家常便飯。李生受不了她的狂暴,氣忿地到縣官那裏告狀。縣官邵公準了他的狀子,發了簽票,立刻打發衙役前去拘捕。老頭兒聽到消息,大吃一驚,率領兒子和侄子上了大堂,懇求縣官免予追究。縣官不準許。李生自己也後悔了,請求撤訴。縣官怒衝衝地說:“公門以內,告也是你,罷也是你,難道全部由你嗎?一定要拘捕審判!”把媳婦帶上大堂,略微審問一兩句,便說:“真是一個刁婦!”打了三十棍子,屁股上的肌肉都打飛了。
異史氏說:“邵公難道也受過老婆氣,心裏有過創傷嗎?怎能氣得那樣暴跳呢!但是縣裏有個賢德的縣官,鄉裏就沒有刁婦了。把它寫下來,以補充‘循吏傳’上沒有提到的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