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曆間,曆城令夢城隍索人服役,即以皂隸八人書姓名於牒,焚廟中;至夜,八人皆死。廟東有酒肆,肆主故與一隸有素。會夜來沽酒,問:“款何客?”答雲:“僚友甚多,沽一尊少敘姓名耳。”質明,見他役,始知其人已死。入廟啟扉,則瓶在焉,貯酒如故。歸視所與錢,皆紙灰也。令肖八像於廟。諸役得差,皆先酬之乃行;不然,必遭笞譴。

【譯文】

明朝萬曆年間,曆城縣的縣官,夢見城隍向他要人服役,他就把八含衙役的姓名寫在公文上,在城隍廟裏燒掉了;到了晚上,八個衙役都死了。城隍廟的東邊有一座酒店,酒店主人過去和其中的一個衙役有交情。那個衙役恰好晚上來買酒,主人問他:“你款待什麼客人?”他說:“同僚的朋友很多,買一瓶酒,略以敘敘姓名而已。”天亮以後,看見別的衙役,才知那個衙役已經死了。主人進了城隍廟,推開廟門,看見酒瓶子放在地上,瓶子裏的酒原封沒動。回家看看昨晚兒給他的酒錢,全部都是紙灰。縣官叫人在城隍廟裏塑了八個人的神像。縣裏的許多衙役,得到差使的時候,都先去廟裏祀奠,然後才能動身;不然,一定會受到鞭打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