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 伊訓第四

成湯既沒,太甲元年,太甲,太丁子,湯孫也。太丁未立而卒,及湯沒而太甲立,稱元年。伊尹作《伊訓》、《肆命》、《徂後》。凡三篇,其二亡。

[疏]“成湯”至“徂後”○正義曰:成湯既沒,其歲即太甲元年。伊尹以太甲承湯之後,恐其不能纂修祖業,作書以戒之。史敘其事,作《伊訓》、《肆命》、《徂後》三篇。○傳“太甲”至“元年”○正義曰:“太甲,太丁子”,《世本》文也。此序以“太甲元年”繼“湯沒”之下,明是太丁未立而卒,太甲以孫繼祖,故湯沒而太甲代立,即以其年稱為元年也。周法以逾年即位,知此即以其年稱元年者,此經雲“元祀十有二月,伊尹祠於先王。奉嗣王祗見厥祖”,《太甲》中篇雲“惟三祀十有二月朔,伊尹以冕服奉嗣王歸於亳”,二者皆雲“十有二月”,若是逾年即位,二者皆當以正月行事,何以用十二月也?明此經“十二月”是湯崩之逾月,《太甲》中篇“三祀十有二月”是服闋之逾月,以此知湯崩之年,太甲即稱元年也。舜禹以受帝終事,自取歲首,遭喪嗣位,經無其文,夏後之世或亦不逾年也。顧氏雲:“殷家猶質,逾月即改元年,以明世異,不待正月以為首也。”商謂年為祀,序稱“年”者,序以周世言之故也。據此經序及《太甲》之篇,太甲必繼湯後,而《殷本紀》雲:“湯崩,太子太丁未立而卒,於是乃立太丁之弟外丙。三年崩,別立外丙之弟仲壬。四年崩,伊尹乃立太丁之子太甲。”與經不同,彼必妄也。劉歆、班固不見古文,謬從《史記》。皇甫謐既得此經,作《帝王世紀》,乃述馬遷之語,是其疏也。顧氏亦雲:“止可依經誥大典,不可用傳記小說。”

伊訓作訓以教道太甲。

惟元祀十有二月乙醜,伊尹祠於先王。此湯崩逾月,太甲即位,奠殯而告。○祀,年也。夏曰歲,商曰祀,周曰年,唐虞曰載。尹祠音辭,祭也。

[疏]“惟元祀”○正義曰:“伊尹祠於先王”,謂祭湯也。“奉嗣王祗見厥祖”,謂見湯也。故傳解“祠先王”為“奠殯而告”,“見厥祖”為“居位主喪”,“群後鹹在”為“在位次”,皆述在喪之事,是言“祠”是奠也。祠喪於殯,斂、祭皆名為奠,虞祔卒哭始名為祭。知“祠”非宗廟者,“元祀”即是初喪之時,未得祠廟,且湯之父祖不追為王,所言“先王”惟有湯耳,故知“祠”實是奠,非祠宗廟也。祠之與奠有大小耳,祠則有主有屍,其禮大;奠則奠器而已,其禮小。奠、祠俱是享神,故可以“祠”言奠,亦由於時猶質,未有節文,周時則祠、奠有異,故傳解“祠”為奠耳。○傳“此湯”至“而告”○正義曰:《太甲》中篇雲:“三祀十有二月,伊尹以冕服奉嗣王。”則是除喪即吉,明十二月服終。《禮記》稱:“三年之喪,二十五月而畢。”知此年十一月湯崩,此祠先王是“湯崩逾月,太甲即位,奠殯而告”也。此“奠殯而告”,亦如周康王受顧命屍於天子。春秋之世既有奠殯即位、逾年即位,此逾月即位當奠殯即位也。此言“伊尹祠於先王”,是特設祀也,“嗣王祗見厥祖”是始見祖也。特設祀禮而王始見祖,明是初即王位,告殯為喪主也。

奉嗣王祗見厥祖,居位主喪。○見,賢遍反。侯甸群後鹹在,在位次。○甸,徒遍反。百官緫己以聽塚宰。伊尹製百官,以三公攝塚宰。○緫音揔。伊尹乃明言烈祖之成德,以訓於王。湯有功烈之祖,故稱焉。

[疏]傳“湯有”至“稱焉”○正義曰:“湯有功烈之祖”,《毛詩》傳文也。“烈”訓業也,湯有定天下之功業,為商家一代之大祖,故以“烈祖”稱焉。

曰:“嗚呼!古有夏先後,方懋厥德,罔有天災。先君謂禹以下、少康以上賢王。言能以德禳災。○少,詩照反。上,時掌反。禳,如羊反。

[疏]傳“先君”至“禳災”○正義曰:有夏先君,總指桀之上世,有德之王皆是也。傳舉聖賢者言“禹已下、少康已上”,惟當禹與啟及少康耳。《魯語》雲:“杼能師禹者也。”杼少康之子,傳蓋以其德衰薄,故斷自少康已上耳。由勉行其德,故無有天災。言能以德禳災也。

山川鬼神,亦莫不寧,莫,無也。言皆安之。暨鳥獸魚鱉鹹若。雖微物皆順之,明其餘無不順。○暨,其器反。鱉,必滅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