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再揭凶案情,故人已魂歸!(1 / 2)

1972年12月6日中午,我與喬治辦理完賈氏集團的資產委托管理合同後,回到岜海城堡後,我與鄭海龍叔叔在客廳進行家庭背景及家庭凶案的交談。

我說:“鄭叔!我爺爺沒有提過他是大陸的什麼地方人嗎?”

鄭叔喝了咖啡後說:“這個你爺爺也不知道!你爺爺生長的年代是清末,那時大陸社會動蕩!你爺爺在與家人逃難路上走散了,他被人販子賣到了外國船隊上當了水手,你爺爺隻記得在大陸一個北方的海港城市上船出海了!從那個時候,他再也沒有回過大陸!”

我說:“唉!沒想到我爺爺的經曆也如此悲慘啊!鄭叔,你還是跟我說說,父親結婚和繼承家產之後的事情吧!”

鄭叔說:“好的!你父母在1953年2月8日登記婚姻結婚,之後通過你爺爺的遺囑繼承了你爺爺名下的全部資產!之後,你們家進行了兩次分家!你爺爺的另外幾房太太和子女等得到豐厚的遣散費後,與賈家脫離關係,返回歐洲定居和生活了!隨後,你奶奶、叔叔、姑姑也提出分家,最後,你父親隻能將整個賈氏企業集團的幾乎全部現金資產分給了他們!因此,他們也與賈家脫離了關係!但是,貪婪和自私使人變得邪惡!你奶奶獲得大量現金資產後,改嫁一個她的中學同學,這個人的中文名叫陳國豪!陳國豪也是大陸在當地的新客!當時,陳國豪已經是當地當局一個高官了!他一直沒有結婚等著你的奶奶!後來你奶奶又幫陳國豪生下兩個孩子!陳國豪為人奸詐,社會背景複雜!因此,陳國豪煽動你的叔叔和姑姑兩家人,繼續與你父親討要家產!你父親當然不會同意!因此,他們就利用當地惡勢力,圍堵賈氏集團辦公大廈,我們的工廠和種植園的工人及管理人員進行毆打和破壞等!企圖阻撓整個公司經營!最後,你父親給當地軍方大量現金和物資後,軍方幫助你爸爸平息這次暴亂!但是,軍方沒有司法權,雖然抓獲了很多鬧事的人員,但是,隻能移交給當局處理!但是,當局很快就釋放這些人!因此,這些人更加肆無忌憚的對賈氏集團進行破壞!最後,你父親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去求你奶奶的廖氏家族幫忙協調這個事情!廖氏家族長老看在你父親是他們外孫的份上,同意主持這次私下的協商談判會!”

鄭叔一臉嚴峻!喝了一口咖啡後說:“這個協商談判會是在1956年12月28日在廖家祠堂裏召開的。廖家的幾位家族長老主持,你父親、你母親,我和喬治等作為賈氏企業集團的談判方,你奶奶、陳國豪、你叔叔、你嬸娘、你姑姑、你姑父作為討債方!經過一天一夜的激烈談判和辯論之後,三方商定結果是,你父親拿出500億美元現金分給討債方,你奶奶一家分得250億美元;你叔叔一家分得150億美元;你姑姑一家分得100億美元。你父親給廖家100億美元協調費和雙方守約的監管費!並限定你父親一家人在兩年內離開當地,到大陸去生活,20年內不能回到當地!而對討債方約束是以後不能在騷擾和破壞賈氏企業集團的經營和資產!否則,廖氏家族動用民間力量和法律手段鏟除他們及主謀,並追討賈家的一切損失!會後,三方簽定了《關於停止一切非法行為維護賈家財產現狀調解協議》,你父親也兌現協商的結果。拜倫,你父親就是因為這個事情,將賈氏企業集團交給了嘉仕迪資產管理公司和我本人進行托管的!你們一家人也因此,回到大陸定居生活了!”

喬燕說:“這些人渣太黑!太可惡了!我們絕對不能讓他們活著世上!否則,他們一定會繼續禍害好人!”

鄭叔說:“唉!喬燕啊!我、拜倫父親和喬治都是接受西方教育的!我們對於華人文化和做事方式並不了解!我們都認為簽定私下協議就沒有問題了!但是,在我們在堅守契約的時候,他們對你們家人動手了!1968年1月23日早上,我和喬治同時接到當地警察局的通知,讓我們馬上跟他們動身去大陸邕城。通知書說,你父母、哥哥和姐姐在1968年1月20日晚上在邕城的家裏被人暗殺了!於是,我和喬治帶上你家裏一些身份文件和現金等,跟著警方的辦案人員坐飛機去大陸邕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