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1 / 2)

感受到手腕上的手銬傳來陣陣的冰冷感,我無奈的歎了口氣:我現在已經不知道應該如何表達自己矛盾的心情了,本來我是準備跟韋東琦拚命的,結果連人家的邊兒都沒沾到,反而把高明拉下了水。

幾乎是警察衝進包廂的前一秒,我做出了一個讓所有人震驚的舉動:我搶過了高明手中的刀子!

等高明反應過來的時候,警察已經全都衝進包廂了,我這麼做不是想要證明自己多麼重視哥們兒義氣,因為我知道,如果高明因為我的事情進去了或者被判死刑,這個代價太大了,高明的父母是做什麼的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他家多少有點權勢,他爸爸在ZF某機關單位當官,當然,當什麼官我就不清楚了,跟我們在一起的時候,高明好像很少聊到他父親。

如果因為我的事兒連累到高明,其他的不說,他父母那關我就過不去,我不想再給自己招惹一個惹不起的麻煩,到時候再加上韋東琦,我和奶奶幾乎連條活路都沒有,沒錯,我不怕死,但我不想奶奶跟著我受罪,這件事我幫高明扛了,也是希望他的父母多少感激我一些,萬一我真的出事兒,他們會幫我安排奶奶。

本來警察已經把我按在地上,用手銬銬住了,結果,範軍那票人卻不答應,跳出來指認高明,說高明是我的共犯,還說除了最後插在心髒上的那刀,其他的都是高明捅的。

殺人案可不是普通的刑事案件,慎重起見,警察把高明也拷了起來,當場我就發飆了,說殺人的是我,跟高明沒有關係,結果換來的卻是警察的一通皮鞋,這些警察打人特別狠,一點不待慣著我的,沒幾下便把本來就渾身是傷的我打的連說話的力氣的都沒有了。

出了碧水園,我跟高明被分別帶上了不同的警車,也就是從這時候起,我再也沒見過高明,再見麵的時候,便是我倆以殺人罪被公訴,在法庭上被審理的時候了。

法院審訊期間,我被關押暫時在某看守所,剛開始進去的時候,裏邊的那些所謂的大哥還要整整我,讓我知道點號裏的規矩,結果,等號裏的人知道我是個殺人犯的時候,竟然沒人欺負我了,相反,這些人對我很客氣,就連我那間號房的老大也是如此。

我與高明的這件案子拖拖拉拉,足足審理了2個月,按照我那間號房老大的意思,像我倆這種案例,應該很快就會判處的,畢竟證據確鑿,那把殺人的凶器上,隻有兩個人的指紋,那就是我和高明的,加上範軍那票人的指控,這件案子本來應該是鐵板釘釘的事情,可是,這件本應該很快拍板的案子卻拖了這麼久,號房老大的意思:我倆的案子,肯定有人使了錢或者我和高明的身後有人發力了。

我的背景比我的臉都幹淨,除了那個已經瘋掉的奶奶,我那些小市民的親戚早在我父母離世的那一刻,便跟我們姐妹倆和奶奶斷絕了聯係;所以,如果說有人為我的案子出頭,隻能是高明的老爸老媽了。

隻是,按照號房老大的意思,為我倆出頭的這個人,手中的權利肯定不小,最起碼也得在公檢法機關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否則,像我倆這種案子,一般的科局級幹部是很難說上話的,這讓我不禁有些疑惑:高明的父親,到底是個啥官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