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對簿公堂(1 / 1)

第101章 對簿公堂

華雨匆匆趕來法院時,法庭審理剛剛開始。

華晴作為原告方的代理律師,正在向法庭提出,盡管按照舉證倒置的原則,如果被告蓮心醫院認為自己在救治死者的過程並不存在過錯,那麼就應拿出不存在過錯的證據,但現在原告方還是要先向法庭提交一份證據,以此來說明這個孕婦死亡的真正原因確確實實是因為當時所用藥品的問題。據調查,向蓮心醫院供藥的那家醫藥公司曾經有過多種不良記錄,並因為生產偽劣藥品多次被藥監部門查處,而這一次給死者所用的藥品也並非來自正規渠道。所以,華晴說,被告蓮心醫院應該對死者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但是蓮心醫院也早有準備,當即向法庭提交了死者當時所用藥品的清單、批號以及同時用過相同藥物的患者名單和其中幾個患者出具的書麵證明,以此來說明其他患者用過這些藥物不僅沒有任何不良反應,病情還都有了不同程度的好轉。

但是,也就在這時,華晴卻突然又提出一個新的問題。

華晴問醫院方麵,一個患者,尤其是孕婦,倘若來醫院做過檢查,哪怕隻有一次,醫院是否應該有記錄?蓮心醫院方麵立刻明白了華晴這樣問的用意,當即表明,這個孕婦在被送來蓮心醫院時並不是常規分娩,而是急診分娩,盡管這兩種情況隻有兩字之差,但在臨床接診的意義上卻有著嚴格的區別。按有關規定,如果是常規分娩,那麼孕婦從一開始妊娠就應該定期來醫院做常規檢查,並由醫院為其建立健康檔案,這樣一來醫生就會對這個孕婦的妊娠過程以及臨產時的身體狀況有一個全麵了解,在為其接生時也就可以有針對性地製定一個安全並切實可行的方案。但是,原告方的這個孕婦當時卻是急診,也就是說,她在此之前從沒有到蓮心醫院做過任何檢查,據醫院掌握的情況,她隻是偶然來這個城市小住,從預產期看屬於突然臨產,因此醫院對她身體的各方麵狀況也就一無所知。其次,這個孕婦在來醫院時也並未向醫生說明自己患有先天性心髒病,後來當她出現心衰症狀時,還是醫生為其診斷出患有嚴重的先天性心功能不全,但這時卻已錯過搶救時機,再要采取任何措施都已來不及了。蓮心醫院為此還向法庭出示了當時接診並搶救這個孕婦的臨床記錄。

但就在這時,華晴卻突然向法庭指出,院方當庭出示的隻是急診時的救治記錄,還有另一份記錄卻並沒有拿出來。

她這樣說罷,就又向法庭提交了一份新的證據。

這是一份門診記錄的複印件,上麵清楚記載著一個孕婦曾經來蓮心醫院婦產科做產前檢查的詳細過程,並有醫生的初步印象,初步印象為,心功能不全,應考慮患有先天性二尖瓣狹窄。而更讓人大感意外的是,這份病曆的接診醫生簽名竟然是劉佳龍。這一來就讓蓮心醫院方麵措手不及了。於是,醫院的代理律師立刻向法庭提出申請,說因為要核實這份門診記錄的真實性,請求法庭暫時中止審理。

華雨從法庭一出來,立刻就給川上加代子打了一個電話。

她想問一問川上加代子,這件事是否與她有關。

但電話響了好半天卻沒有人接聽。她這時才意識到,川上加代子的病情突然惡化,現在很可能已經無法接電話了。於是,她立刻就坐上一輛出租車直奔川上加代子的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