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
“因為我們之間沒有緣分,所以你才會忘記。”
“不是這樣的!”周冕下意識地反駁,他不喜歡方觀夏臉上那種似乎帶著譏嘲又帶著憐憫的笑容。他隻是想為自己辯解,“我不明白為什麼我記得一切卻唯獨不記得你,可是我知道,從二十五歲那年開始,整整過去十年,我沒有辦法再喜歡任何一個女人。以前我不明白為什麼,現在我懂了,是因為你。”
看到她的第一眼他就感覺似曾相識,身體甚至在大腦還沒有反應過來之前就抓住了她的手,他的心告訴自己不能讓她走,也舍不得讓她走,一定要留下她,這樣才有希望。
方觀夏聽著他的話,感覺他還是和從前一樣執著。可執著有的時候很傷人,他們之間的阻礙太大了,根本沒可能在一起。所以她低下頭想了一會兒才說:“你先走吧。”
“我不想走,我想跟你在一起,也許我能想起來。”
方觀夏像是聽到什麼笑話一樣望著他:“你想不起來的。”
“為什麼?你怎麼這麼肯定?!”
為什麼?當然……是因為她讓他忘記的呀。必須忘記,他才能放下過去好好生活,十年來方觀夏再也未曾踏足n城一步,即使那裏才是生她養她的家鄉,但是在失去父母,也失去周冕之後,她就再也不想回去了。那裏的回憶摻雜了太多痛苦,遠遠超過了歡樂。她這一顆因為愛情千瘡百孔的心,已經不能再遭受更多打擊了。
她累了,怕了,不想再愛了。可她和周冕一樣,誰都無法忘記對方,轉過身卻又跟另外一個人在一起。對自己不公平,對無辜的人也不公平。人啊,活著怎麼就那麼難呢?兩個相愛的人想要在一起,總是阻礙重重。
方觀夏沒有回答周冕的問題,反而想要他死心似的開口道:“這樣好了,我們做個約定,如果你能在一個月裏想起我的話,我們就重新在一起。如果你想不起,就離開s市,我們永遠都不要再見麵。”
她信誓旦旦地認為自己想不起來,又敢下這個賭約,肯定是因為她有把握自己忘得幹淨。周冕不知道這是怎麼回事,但他知道自己必須抓住這個機會,因為如果他不答應方觀夏的提議的話,她會立刻消失在他麵前。他就是這麼確定。
所以他點頭:“好,但是我一定會贏。”
方觀夏笑了:“是嗎?那我就拭目以待了。”
於是從這天以後,周冕就成了方觀夏的鄰居。他每天用網絡辦公,剩餘時間都待在方觀夏身邊,美曰其名離本源近一些這樣對他的記憶恢複有幫助,方觀夏不想戳穿他,再加上這是自己提出的,也就隨了他的意。
如果,她是說,如果。如果周冕能夠在這樣的情況下還能想起她,她願意付出一切,換得擁有他的機會。這一次她不會再退讓,也不會離開,即使代價是讓所有人都痛苦。
但是別人的痛苦跟她有什麼關係呢?她已經盡量做到最好了,如果對方還是不能滿意,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情。
事實證明,和方觀夏在一起久了,對周冕而言,除了心動越來越強烈,愛情來得越來越狂熱之外,對他失去的記憶沒有任何幫助。他就算每天二十四小時都盯著方觀夏看,那些離開的記憶也不會再回來了。
這半個月裏,他們吃在一起,工作在一起,方觀夏是個設計師,小有名氣,就職於s市一家很出名的設計公司,還是創意總監。但她不喜歡朝九晚五的工作,所以基本上都在家完成作品,然後直接交稿。基本上除了睡覺時周冕會回自己的房子以外,其他時間兩個人都是在一起的。然而即便如此,他也病沒有一絲一毫找回記憶的希望。
忘了就是忘了,不是隨便說說就能想起來的。方觀夏當初付出了慘痛巨大的代價,換來的遺忘,並不能因為她的出現而重新回歸。
到了第二十天的時候,周冕家裏打了電話來,周母在那頭威逼利誘周冕回家,說自己這裏不舒服啊那裏難受,大概是因為曾經得過絕症的關係,周母非常的惜命,一點點不舒服都要去醫院來個全身檢查,不查到沒有絲毫問題是不會罷休的。對此周冕沒什麼感覺,反正他有的是錢,母親既然想要一個安心,那查就查,算不上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