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炒緋聞的條件(1 / 2)

橫店劇組多,明星也多,吳越出來喝酒也不用像在外麵一樣躲躲藏藏,但讓我沒想到的是,他居然將經紀人帶了出來。

他經紀人是個女人,別人都叫她芳姐,上次吳越出事的時候我們見過一次。

別看芳姐斯斯文文,但是上了酒桌也能喝倒幾個人。隻不過她一般都是自己喝,除非我端著酒杯敬她,她才會和我碰一下杯子。

酒過三巡之後,大家的話漸漸多了起來,芳姐也偶然插幾句嘴。

後來不知道怎麼回事,說著說著就說到了工作上來。

“聽說那個吳佩欣是你手上的新人?”

“是啊,還得多虧吳越幫她介紹工作,不然她還沒有戲拍呢,真是太謝謝了。”我端著酒杯說。

“應該是我謝謝你才對,畢竟上次你幫吳越解決了一件大事,但吳越炒緋聞可不是小事,不是哪個阿貓阿狗我們都能接受的。”

芳姐一句話說完,現場的氣氛就尷尬了。

當時我將酒杯往桌子上一放,臉色不受控製的變得難看起來,這麼看不起人嗎,阿貓阿狗都說出來了。

吳越臉色也很難看,似乎並沒有想到他的經紀人會說出這種話。

“芳姐,這是我同意的。”

“我知道是你同意的,所以我並沒有直接拒絕。我今天之所以要出來陪你喝酒,就是想和陳老板談一下生意。”

“什麼生意?”

“吳越現在醜聞纏身,確實需要一個緋聞女友幫他洗脫醜聞,但這個緋聞女友的選擇很多,不一定是你們公司的吳佩欣。隻不過你是吳越的朋友,吳越如果想和你合作的話,那我也不好拒絕,但有一點……”

“我並沒有說要和吳越炒緋聞。”

我忽然插了一句嘴,其實那時候我已經意識到,芳姐之所以把話說的那麼難聽,可能隻是想狠狠的踩我一腳然後在和我談生意的時候占據主導地位。

“什麼,你不想炒緋聞?”

“是啊,但如果你想炒的話,我會盡全力配合。我清楚吳越如果真想炒緋聞的話,肯定會找一個勢均力敵的女藝人炒,這樣才能實現雙贏,但現在大家都說吳越有性病,想必應該沒幾個女藝人願意和他合作吧。”

“那也可以和我們自己公司的年輕藝人炒。”

“但這樣炒的話可信度不高。”

我說完這句話芳姐就沉默了,她的眼睛一直盯著我,像是要將我看透一般。

而吳越居然偷偷的笑了起來,看樣子他正在為我取得的口頭上的勝利感到高興。

其實吳越算是幾個當紅藝人裏麵處境最尷尬的一個,很多像他一樣的藝人,都開了自己的工作室,不管是接戲還是接廣告,自己都有很大的自主權,但是吳越卻什麼都要聽公司的,連交個女朋友也要經過公司的同意,所以也難怪他會衝著我笑了。

但當時我也不能一味的賣關子,還得主動給芳姐一個台階下,於是又說:“如果你同意吳越和吳佩欣炒緋聞的話,那我一定會全力幫助吳越洗白,並且還將炒作權交給你們,你們想什麼時候公開戀情,想什麼時候秀恩愛,分手。我都沒有任何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