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的一個春日,我在倫敦戴薩特酒店享用早餐。和平時一樣,我試著從《早報》各專欄中挑出幾條美國新聞。我通常什麼都發現不了,但在那個早上,我很幸運,也很意外。

當時,已故“眾議院任期最長的議員”奧康納在《早報》上開辟了標題為《男人和記憶》的專欄。在那個特別的早上,以及此後幾天的早上,Tay Pay''s專欄專門討論亞伯拉罕·林肯——不僅涉及他的政治活動,還涉及他一生中隱私的一麵:他的悲哀、他屢次的失敗、他的貧窮、他對安·拉特利奇偉大的愛,以及他和瑪麗·陶德的悲慘婚姻。

我帶有極大的興趣和驚喜閱讀了該係列專題。我在離林肯的故鄉不遠的中西部地區度過了生命中的頭二十年;此外,我一直對美國曆史懷有極大的興趣。我可以說自己當然了解林肯的生平;但是我很快發現並不是這樣。事實是:我,一個美國人,來到倫敦,在一份英國人的報紙上看見一位愛爾蘭人撰寫的連載文章,而後,我意識到林肯的一生是人類編年史上最傳奇的故事。

難道這個令人惋惜的疏忽對我來說很特別?我很驚訝。但是,我的驚訝沒有持續很久,因為我馬上和一些老鄉討論了這個話題。我發現,他們的情況相同,他們所知道的關於林肯的傳聞是這樣的:他出生於一個小木屋裏,需要步行幾公裏去借書,然後晚上在壁爐前的地板上舒展著身體閱讀;他劈過柵欄;做過律師;他講述有趣的故事;他說,人應該腳踏實地;他被稱為“老實艾貝”;和道格拉斯法官辯論;當選為美國總統;戴大禮帽;解放奴隸;在葛底斯堡演講;聲明他想知道格蘭特將軍喝什麼牌子的威士忌,因此可以送一桶給其他官員;在華盛頓的一個劇院被布斯槍殺。

《早報》的這些文章激發了我的興趣,我去大英博物館閱讀了大量的關於林肯的書籍;讀得越多,我就越著迷。最後,我走火入魔,決定自己寫一本關於林肯的書。我意識到我未接受過必要的培訓或具備專業水平,也沒有強烈的動力和心情去為學者和曆史學家創作一篇學術專著。此外,我覺得多一本那樣的著作沒有太多必要,因為很多優秀的學術著作已經問世。但是,讀了許多林肯文集以後,我的確覺得,對現在忙碌的市民來說,確實有必要出現一本簡短傳記,簡明扼要地講述林肯一生最有趣的故事。我試著去撰寫這樣的著作。

我在歐洲開始寫作,花費了一年的時間,然後在紐約花費了兩年的時間。最後,我把所有手稿都撕毀,扔進了廢紙簍裏。然後,我去了伊利諾斯州,在林肯曾經夢想和奮鬥過的那片土地上寫林肯。我在那些人群中住了幾個月,他們的父親曾經幫助林肯丈量土地、修建籬笆以及把豬趕到市場上。我從陳舊的書籍、信件、演講稿、模糊的報紙和發黴的法庭記錄中,試著了解林肯。

我在彼得斯堡市的小鎮度過了一個夏天。因為那裏離新塞勒姆城重建的鄉村隻有一公裏遠,林肯在那裏度過了一生中最快樂的和最重要的時光。他經營了磨坊和雜貨店,學習法律,做鐵匠,涉足鬥雞和賽馬,談戀愛,因愛心碎。

即使在鼎盛時期,繁華的新塞勒姆城也從未超過一百個居民,它總共存在了大約十年。林肯離開村子後不久,它就廢棄了。蝙蝠和燕子在腐朽的小屋裏做窩;半個世紀以來,隻有母牛在那裏吃草。

白色橡木依然聳立,林肯在樹下學習、摔跤和風花雪月。每個早上,我習慣帶上打字機,從彼得斯堡市驅車去那裏,在那些樹下寫下了本書的一半。多溫馨的辦公場所!在我麵前,流淌著蜿蜒的桑加蒙河;我的周圍,樹林和幹草地是帶著鵪鶉呼喚的音樂劇;穿過森林,閃現著冠藍鴉、黃鵡和紅雀的色彩。我感覺林肯在那裏。

夏夜,當北美夜鶯沿著桑加蒙河畔的樹林叫喚時,月光在天幕中勾勒出拉特利奇酒館的輪廓時,我曾經常常獨自一人去那裏。它使我意識到,正是在這樣的夜晚,大約一百年以前,年輕的亞伯拉罕·林肯和安·拉特利奇曾經在月光下手挽手地走過這一片相同的土地,傾聽夜鶯們的歌聲,幻想著心碎神迷的但又注定不會實現的夢想。我仍然深信,林肯在新塞勒姆城找到了他唯一的幸福。

當我寫到關於林肯的情人的章節時,我把小折疊桌和打字機放在車上,駕車行駛在鄉間小路上,途經養豬場和奶牛牧場,直到我達到安·拉特利奇安靜而隱蔽的墓地。現在這裏已經完全荒廢,雜草叢生。為了接近她的墳墓,需要除去雜草荊棘。而那裏,是林肯痛哭欲絕的地方,寄托著他深深的哀思。

本書很多章節是在斯普林菲爾德市創作完成的,一些是在林肯度過十六年悲傷歲月的故居裏完成的,一些是在他撰寫第一次就職演說的寫字台上完成的,而另一些是在林肯與瑪麗·陶德爭執的地方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