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春和孫紅霞一起坐上了出租車,直奔鄉上的蓬萊飯店而去。
“我們現在這是要回李莊村嗎?”在車上,孫紅霞問道。
“不是,你先跟我到鄉上的飯店去吃頓飯,完了我們再回去,我一個朋友請吃飯,我們都約好了的。”李大春回答道。
孫紅霞好看的眉毛微微皺了皺,臉上露出一絲為難的神色:“你朋友請你吃飯,我跟著去不太好吧?”
其實孫紅霞心裏是有些忐忑的,她跟李大春可以說是剛剛認識,對他一點都不熟悉,就這麼貿然的跟著他回到他所住的李莊村去,好像不太好吧,一來是太給人家添麻煩了,二來嘛,孫紅霞心裏還有些擔心,雖然李大春看上去長得很帥,也不像壞人,但知人知麵不知心,畢竟他是個男的,萬一他對自己圖謀不軌怎麼辦?
孫紅霞搖了搖頭,又馬上否定了這種想法,她看李大春第一眼就很喜歡,她相信他不是那樣的人,他隻是為了保護她所以才提出讓她跟他一起到李莊村去躲幾天的。
另外孫紅霞心裏也很害怕,她害怕光頭再來找她,今天在阿迪達斯服裝店裏光頭被李大春給打了,惱羞成怒,他肯定不會善罷甘休,這件事是因她而已,光頭肯定也要找她的事兒,即使她立刻辭職回到老家去,光頭也肯定是會找到的,所以與其那樣,倒不如跟著李大春到他們家躲幾天,畢竟李大春的身手孫紅霞是看到了,很厲害,即使光頭再來找事兒,李大春應該也能對付得了,有了李大春的保護,孫紅霞心裏就安心多了。
李大春坐在出租車上,不時的打量著孫紅霞,孫紅霞看上去還很小,十六七歲的樣子,還是個很稚嫩的小女孩兒,長得雖然說不上花容月貌吧,但很乖巧,身材也很好,畢竟是賣衣服的,身材肯定是好的。在李大春看來,這孫紅霞說不上哪裏漂亮,但是他看著就是舒服,給人一種很清爽的感覺,就像鄰家小妹般可愛,這種女孩兒也是他所喜歡的類型。
李大春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提出保護孫紅霞,甚至把人家帶到自己家去躲幾天,按理說孫紅霞的事兒跟他沒有太大的關係不是嗎?他們才剛剛認識,第一次見麵,李大春實在是沒必要管孫紅霞的事兒,但李大春就是想保護她,可能是孫紅霞的弱小激起了他心底大男子的那種保護欲吧。
如果不是李建國今天請吃飯,李大春就直接帶著孫紅霞回李莊村去了,但不巧,今天約好了十二點在鄉上的蓬萊飯店一起喝酒,所以不得已,李大春隻得帶著孫紅霞過去,李大春在心裏都想好了,等在鄉上吃完飯之後,他就帶著孫紅霞回李莊村的家裏躲幾天,等光頭和潘大發的事兒解決了之後再送她回縣城的愛迪達斯服裝店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