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都是新的(四更)(1 / 2)

他的話讓夏雨一陣尷尬,她確實剛來烏龍小區不久,按老王所說,小區治安還算不錯,小案子不斷,大案沒有,小案子都是些大瑪大伯吵個架,超市麵包被偷,混沌館吃出個蟑螂,小學生玩具被搶啊什麼的,所以他們平常閑得蛋疼就弄這些玩意消遣時間。26nbsp;

樊南的這個案子算是大的了,多年以來,讓這個警察局覺得自己有了用武之力,這不,另外兩個忙著去收集證據了,也就是找那兩個擺地攤的。

“住址?”這麼大的案子,口供要錄好,夏雨還是個實習警察,工作那是非常的認真。

樊南用手拄著下巴:“我想想。”

看著對方一臉流氓現在帶點無賴相,夏雨眉頭擰成了川字,怒道:“還要想?”

生氣的樣子還挺可愛,暗道一聲,樊南反問:“那你家住哪,不準想,馬上回答。”

“我家住,住6060我在問你呢?”夏雨懊惱不已,這個問題自己不想,一下還真回答不出來。

“烏龍小區,13棟,還有,還有三八號。”記憶不錯,看過一遍樊南就順口說了出來。

“你是烏龍小區的居民?”夏雨蒙了,在這個小區,包括小區外麵的居民,雖說也有幾千近萬,可是自己對他一點印象沒有,

別的人沒有印象都說的過去,可這副賣相的人,怕是連三歲小孩見了一麵都不會忘。

“王叔,他說自己是小區的居民,你認識嗎?”自己畢竟來了沒多久,如果他真是這裏的居民,在這多年的老王應該認識。

“不認識。”老王自顧自的看報紙,一點都不關心的樣子,剛開始抓捕犯南時他最緊張,可抓到後,幾句簡單的談話,他就一點都不當回事了,甚至有些歎息,又一件大案被烏龍掉。

“好吧,就算你是小區的居民,為什麼要持槍進銀行?”口供還得錄下去。

“取錢呀,我內把槍跟墨鏡還沒付人家錢呢,你當我什麼人了?買東西能不給錢嗎?”樊南一臉的正經。

“好吧,這點等吳叔他們取證回來再說,你的工作。”

“忘了!”

“工作你都能忘?”

“真忘了!我被車給撞了,失憶了,隻記得10歲以前的事,今天才從醫院出來,我現在連自己的家在哪個位置都不知道。”

“王叔7e7e7e”夏雨有些頭疼了。

“哎呀,知道了知道了,看個報紙都不讓人省心,這小謝跟小張還真的離婚了,都是那該死的小陳,哎,婚姻是墳墓啊,墳墓啊!

你在這看著他,我去躺醫院。”

……

老王,老吳,小馮,警察局僅有的四個警員,三個調查事因回來了,事情就是這麼個情況,問題就是這麼個問題,一切取證證明樊南沒有作案動向,銀行監控係統表明是那小美女員工太過緊張,人家確實拿出銀行卡了。

槍確實是玩具,如果非要怪,就怪樊南長的太真實了,玩具槍換到他手上,太他瑪真了。

為了再防止發生意外,最後讓夏雨領樊南去找自己的家。

“槍還我,還沒給錢呢!”臨走前,樊南收回墨鏡,還不忘要回手槍。

“這個,嗬嗬!就留在警局吧,帶你身上,不合適。”老王尷尬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