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武器哄搶(1 / 3)

臨近黎明,才望見忘古城城門。

遠遠,便見黑壓壓的人影,聚在城牆上,在圍著一張告示指指點點。

趙雲好奇,扛著火狼湊了上去。

見了告示,才知是通緝令,畫著一個凶神惡煞的人。

“是他。”

趙雲嘴角直扯,認得告示上的人,可就不是先前欲搶他隕石、被他擊殺的那個黑衣人嗎?那貨的銀票、狼紋印章,都還在他這揣著呢?

“一千兩的賞金。”

趙雲捂了胸口,這他娘的,都被他化成血水了。

“又是夜行孤狼。”

“殺人越貨,打家劫舍,沒他不幹的,曉得多少人遭殃。”

“懸賞一千兩,官府夠闊氣。”

“真奇了怪了,這麼多的賞金獵人,咋就沒人逮住他呢?”

話語聲嘈雜,圍觀者多揣手,看了又看。

其中,也有武修,雖眼紅賞金,但見是夜行孤狼,都無奈的搖頭。

想要賞金,也得有命拿才行。

捉了這麼多年都未捉到,那貨能沒幾把刷子?

“難怪是狼紋的印章。”

趙雲心中嘀咕。

夜行孤狼嘛!帶那麼一個“狼”字。

那貨的名頭,他是聽過的,無惡不作,有名的江洋大盜,方圓幾千裏無人不知,每回作案後,都會在作案現場,留下一個狼形的圖紋。

如今,官府該是被惹毛了,重金懸賞,生死不論。

想到這,他不由失笑,大名鼎鼎的夜行孤狼,竟被他弄死了,武道修為雖不高,但那貨,必有頗多底牌,不然,也不會一次次逃脫官府追捕,可惜,看了他這個凝元境,空有諸多底牌,卻未來得及動用。

“我得頂著你的名號,幹些有意義的事。”

趙雲摸了下巴。

譬如,用遁地去柳家偷點兒東西,完事兒,也如夜行孤狼那般,在作案現場,印一個狼形的圖紋,反正夜行孤狼已死,黑鍋全都甩給他。

嗯靠譜。

“我去,火狼?”

不知是誰,嗅到了血腥味,惹得眾人齊齊回頭,看的外圍的自是趙雲,扛著一頭碩大的火狼,擱那杵的規規矩矩,正仰著頭看那懸賞告示,奈何,趙雲穿著蓑衣,戴著鬥篷,臉龐被遮掩,無人知他是誰。

“一人單殺了火狼?”

“不能吧!修為不見得有多高,能滅火狼?”

“多半有幫手。”

議論聲頓起,倒想瞧瞧趙雲是誰,卻看不見他的臉。

“你這火狼,可賣。”有人笑著問道。

“三十兩。”趙雲隨意道,這個價格,是行市上公認的。

既是公認的,那人自也未講價。

趙雲放下了火狼,收了銀兩,最後看了一眼告示,抬腳入城。

“大熱,戴鬥篷穿蓑衣,是不是有病。”

身後,不少人指指點點。

趙雲無視,漸行漸遠,倒想脫了蓑衣,不過遭了雷劈,衣服破爛不堪,且頭發還打卷兒,渾身烏七八黑,比乞丐還乞丐,倒不是怕人教,是不想給他的父親丟人,好歹也是一家的少爺,臉還是要的。

最重要的是,他不想暴露自己的身份。

清晨的忘古城,足夠熱鬧。

大街上,人影熙熙攘攘,叫賣聲絡繹不絕,擺攤的、逛街的、走鏢的、乞討的,形形色色的人,形形色色的行當,演盡了人生百態。

“兩斤豬頭肉,半斤花雕。”

攤位前,趙雲微微駐足,奔跑了一夜,著實餓的發慌,一口肉一口酒,吃的毫無形象,許是身有異味,路過的街人,遠遠便捂鼻躲開了。

“快快快,柳家兵鋪開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