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發生的,都已經是過去的事情。人最重要的還是要活在當下。
辛勤一放學回來,就快步走回家裏。老爺子最近在教她寫毛筆字,她正在興頭上。
“真不知道那麼無聊的事情,你高興個什麼。”薛青遠抱著籃球走了。他每天晚上都會抽空和大院的幾個兄弟一起打打籃球,快要吃飯了才回來。
“你不懂。”辛勤輕聲說,揚起笑容敲了敲書房的門。
老爺子柱在拐杖上,臉上帶著笑,“回來啦?”
“嗯。”
她走過去看書桌上的字,隻有一個字,是一個大大的“永”字,看得出費了很多心血,筆鋒蒼勁有力,帶著銳氣,一點也不像是一個老人寫的字。老人的字一般比較的平和,就算有勁,也是隱藏著的,平和下麵的蓄力待發。
“也難為你願意來陪著我這個老頭子了。我的兩個孫子都對書法沒有興趣,把字練好了,就不願意花時間在上麵了。”
“寫字也是修身養性。”
老爺子聽了一笑,“你小小年紀,修身養性幹什麼?來,你過來也寫一個永字,我看看。”
辛勤之前的鋼筆字練得很好,但是毛筆字還是很少的,她都是到了這裏後,才慢慢的開始學的。
攤開一張紙,慢慢磨墨,等墨汁差不多了,在用中等大小的羊毫筆蘸滿墨汁,微微勾勻,修出筆鋒後,再慢慢落在紙上。
寫毛筆字,一定不能著急,尤其是新手。
辛勤下筆落在紙上,手就有些發抖。
老爺子笑了一下,沒說什麼。
她慢慢的寫,寫的不好的地方卻並不重新塗抹,一次寫完,然後放下筆。
彎彎曲曲,毫無風骨,隻勉強能認出來是個什麼字。對比一下旁邊的字,辛勤的臉垮了下來。
“別灰心。”老爺子還是誇她:“初學就能寫成這樣,也算是很有天賦的了。以後你慢慢練,總能寫好的。”
他拿起兩張紙,對著窗戶看了看,然後笑了,“你知道另外這張紙是誰寫的嗎?”
辛勤搖頭,“原來不是您寫的啊?”
“不,是我一個故友。”老爺子笑容淡淡的,很快垂下眼睛。
人老了,經曆的事情多了,周圍的親朋好友一個個慢慢故去,新生的生命卻又並不願意來陪陪他,他很多時候都會覺得孤單。
那種身邊所有的人都沒了,隻剩下自己一個人的孤單。
這個戎馬半生的男人曾經以為自己什麼都不會害怕,哪怕是死亡。但後來他慢慢的發現,活得久了,最讓他害怕的,也真的隻有死亡了。
辛勤想了想,“是我爺爺?”
“你真聰明,對啊,是你爺爺年輕時候寫的。這些年,我一直好好保存著,這是我唯一留下的他的東西。”老爺子輕輕的把紙疊好,放在一本書裏夾存著,這也是這張字這麼多年了一直嶄新的原因。
老爺子出生農村,二十多歲了鬥大的字不認識幾個,辛勤的爺爺就一筆一劃的教他,他對練書法沒什麼興趣,但並不妨礙他覺得練書法是一件很文雅很高尚的事情。那時候他也是像這樣,站在那人的旁邊,看著他一筆一劃的寫字。
歲月如梭,一眨眼,已經變了一個模樣。
老爺子又看著辛勤練了半個小時的字,這才拉著她下樓吃晚飯。
薛青遠已經回來了,看得出才洗了澡,頭發濕漉漉的,坐在椅子上百無聊賴,看什麼都不順眼。
“毛毛躁躁的,像什麼樣子?老實坐好。”老爺子說了他一句。
“這不是在自己家裏放鬆一下嗎?老是板著,多累啊。”他指揮著辛勤,“你過來給我擦擦頭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