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攤上大事了(上)(1 / 3)

“蘇小先生?你做出決定了嗎?”看著蘇錦程的不斷變換的臉色,李祐梁開口問到。

“我能做這個決定?真的能嗎?”蘇錦程皺著眉頭,抬手捏捏了手心裏的軟肉,直視著坐在自己對麵顯得那麼雲淡風輕的工作人員,好似他們在說的不是什麼大事,平淡的就像在問今天要吃什麼一樣。

可這件事情太不可思議了,告所有參與過煽動的媒體?

所有!!

不是蘇錦程看不起自己,而是他知道這簡直就不像是一件可能的事,反正在他記憶中從來沒有出現過這樣的場景,不管是在21世紀,還是在未來。

告那些造謠的媒體他知道,在他那個時代也有人告成功,而且人數案例也不少,甚至有人因為強硬的作風,八年七官司的被稱了爺。可是所有媒體?在蘇錦程的印象中好像還沒有人有這樣的豐功偉績吧?就蘇錦程隨便想想,傳播過包/養門信息的這些媒體最起碼也有好幾十家了吧?這還是沒有加上轉載新聞的那種,如果要加上那轉載了別人的新聞和評論的,那數量可幾乎都有現在娛樂媒體的三分之一,這個數量太巨大了!!

“當然可以,按照《未成年保護法》的規定,以及你本身的精神狀況,這是完全可行的,畢竟此次事件造成的結果空前惡劣,而且影響範圍大,對你造成了嚴重的名譽損失和嚴重的精神傷害,因此你有權決定是否對參與此次案件的媒體做出控告。當然……最開始傳播這個信息的媒體不需要您做出控告,我們在來之前已經做好了司法備案。”

“為什麼最開始傳播信息的媒體不需要我來選擇是否控告?”蘇錦程有些明白又有些不明白。最開始發布這個虛假消息的是三家小媒體,其中兩家名不見經傳,而另外一家則非常出名,以傳播緋聞出名,不過因為媒體的人擅長打擦邊球,這麼些年也頑強的存活下來,並得到一定發展。

雖然蘇錦程絕對不會放過這幾個媒體,但是他很好奇為什麼未成年保護協會的人會直接剝奪他控告權,移接司法機構。

“因為經過我們判斷此次事件對你的影響和對社會的影響已經觸及到刑法的範疇,因此這就不能做到不告不理了。而且,因為你前段時間的精神原因,所以這次事件更需要嚴打。”

其實也算殺雞儆猴!!李祐梁在心裏默默的加了這句話。

近來,未成年進娛樂圈的數量大增,但娛樂圈對未成年的寬容卻沒有因為他們是未成年而有所收斂,而是‘一視同仁’。因此鬧緋聞的人很多,其中有一部分緋聞是真的,但也有一部分則是觸不及防之下被人黑的。

想在娛樂圈發展,媒體很重要,但這些媒體卻會時不時的侵犯到未成年的權益,打著擦邊球挑戰國家的法律底線。

對於這個情況,很多人恨的牙癢癢,但這些東西鬧出來的動靜又沒有特別大,所以隻要人家被害的拒絕插手,那未成年保護協會的人也管不了,隻能恨恨的看著這種情況發生。

最近幾年,這樣的事情越來越多,那些媒體的膽子也漸漸大了起來,於是有事無事經常來挑釁未成年,這還還能忍?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鑒於聯邦人的高壽命,還沒滿18歲的孩子在這裏簡直就是個花骨朵一樣,還沒來得及成長呢!可……看看那些媒體?說是暗地裏引導著人們對未成年的詆毀都能說上,不要說什麼言論自由,李祐梁覺得在法律的範圍內的事情才叫自由!違反法律的那不叫自由,叫犯罪!!

傳播的這些不實的東西對孩子本身就不好,而且它還會對社會產生一定的不良影響。因此上層的人早就想整治了,而蘇錦程的事件則讓他們找到了一個機會。因此在時間剛到法律的臨界點,他們就開始打算控告那群似乎漸漸的不把法律看在眼裏的媒體,於是他們才顧不上蘇錦程還在上課,就來到學院找他,希望他能把剩下的媒體也控告完,畢竟……該是時候清理一下網絡環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