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結論,讓於家三個人十分吃驚。“於鴻為什麼要往車上撞呢,這麼大一輛公交車在那裏行駛著,怎麼會看不見,非得以這麼快的速度撞上去。是不是出了什麼意外,被人追逃?而那個客戶,態度那麼惡劣,會不會是他們?”有許多的疑點,於波是怎麼也不相信,弟弟會如此魯莽衝撞的。
這些疑問,隻能等於鴻醒過來才知道了。
誰也沒有發現,就在發生車禍那天深夜裏,兩個人鬼鬼祟祟地在車禍地點附近,丟棄著什麼,然後消失在黑暗中。
第三天中午的時候,焦急等待三個人,終於盼來了好消息。於鴻的生命體征平穩,能有自主呼吸,急性情況沒有出現,就是說挺過了危險期,可以轉入普通病房了。
天天以淚洗臉的於媽媽,拉著於鴻的手,哽咽著說不出話來。這個躺在床上一動不動的孩子,五天前還樂嗬嗬,傻乎乎地跟她說:“媽,我有個驚喜。等我從A市回來,就可以告訴你啦,等我回來哦。”
於爸爸找來了醫生,谘詢著能不能把兒子轉回H市的醫院進行治療。醫生回複說,再觀察一個星期,如果沒惡化情況,是可以考慮轉院的。同時醫生也提議說,S市的XX醫院的神經外科是全國出名的,可以去那邊治療。
經過商量後,他們決定一個星期後把於鴻轉回H市,於波決定為弟弟的事故查明原因。他來到了當地的公安機關,把於鴻來A市的原因,自己和那家工廠經理的交涉內容,和於鴻在廠裏與他們工人起的爭執,詳細地告之了警察。希望公安機關能立案並展開調查。
接待於波的警察一副秉公辦事的樣子,表示相關部門已經對於鴻出事前的行蹤進行了調查,去過了於波所提到的工廠裏盤問了相關人員,證實當天和於鴻針對產品質量問題,起了爭吵,不過他們都作證於鴻在當晚7點二十分的時候已經單獨離開。
於鴻出事地方與那家工廠相隔十公裏,他走著去那個公交站台的時間點也對得上,遺憾的是那條路正在修路,斷電所以沒有監控。而於鴻的行李和手機,也在事故地點不遠處找到了。
沒有證據表明,於鴻在出事之前與別人接觸,更沒有因為逃跑而不慎撞上公交車的證據。
不過,真正的事故原因,隻能等當事人醒來,才能判定是否要立案調查。或者你們能提供相關的證據,能證實於鴻在出事之前,被非法拘禁。或者是他在出事之前與別人有過接觸。
一個星期以後,於波他們接到了交通部門處理認定書,結果還是以之前的初步認定一樣。他們也沒有精力去管這些事了,隻想著把於鴻接回離家近點,照顧他,讓他快點醒過來。
這樣就可以水落石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