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二分法(1 / 3)

“讓我們首先把認識的焦點集中在我們的行動,即對話本身上。”柏拉圖的聲音在大廳中回蕩,“對話可以分成兩種,這根據的是它的目的:有的對話是為了談論個別現象,而有的對話則是為了談論種或者理念。前者就被稱為修辭術,後者則稱為辯證法。”

“修辭術也可以根據其目的來區分,雖然一般我們說,修辭的目的是為了說服。但事實上,修辭有著更加豐富的目的。總的來說,修辭的目的有兩個方向,一個是正向的,另一個是反向的。比如在政治或者結盟上,希望通過修辭達成結盟叫做說服,反之不希望結盟則叫勸阻;在法庭上,希望為被告定罪就叫控告,不希望給被告定罪的修辭就叫辯護;又或者在日常發言中,希望表達某人或某物的價值,則叫做稱讚,而希望說某個東西沒有價值,則叫做詆毀。”

“如此看來,修辭術的作用就十分清楚了。它總是針對個別的人或事件,進行正向或者反向的修辭,通過這門技藝達到自己的目的。”

“修辭術的目的是多種多樣的,但它隻有一個手段,那就是個別——現象或者意見;但辯證法則不同,它雖然處理的問題多種多樣,但隻有一個目的,那就是真理。”

“辯證法所告知我們的真理是一,是類或者種,或者理念。這是可知世界的對象,正如修辭術隻能告訴我們一些可感世界的對象。”

“但是,辯證法並非脫離我們的現象世界。”他一抬手,空中突然出現了一片片影像,仿佛是畫布上展開的繪畫,“對於真理,可以分為兩個方麵,一種是理論性的,一種是實踐性的。”

學生們抬起頭望著那片影像,那裏有山川河流,動物植物。學生們仿佛一下子來到了郊野,或置身於莽荒森林之中。

“理論性的研究又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以理念自身為研究對象,這就是我們說的辯證法。而另一種則是以分有了理念的東西為研究對象。後者則又可以分為兩種,一種以可變動生滅的東西為研究對象,另一種則研究永恒的東西。研究可變動者的就是自然學,研究永恒者的則是數學。”

柏拉圖話音剛落,空中的景物已經成為了一個個幾何圖形,它們環繞在大廳上空,不斷組合,成為點、線、麵、體。

“而以數學的研究對象區分,它又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隻與純粹的數學對象有關,那就是幾何學;另一種則與真實存在的永恒天體有關,那就是天文學。”

“然後我們來說說實踐吧。”隨著這句話,影像呈現出了一個市場的樣子,市場中聚集了各式各樣的人,他們有的在做工,有的在演講,有的在買賣東西,有的則在發號施令。

“我們十分熟悉關於實踐的知識,它本身雖不是實踐,但與我們的行動息息相關。它一種是與個人有關,我們稱之為倫理學;另一種則討論個人與城邦的關係,我們稱之為政治學。”

“政治學又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成文的規則,一種是未成文的規則:成文的規則稱之為法律,未成文的則稱為習俗。”

“這便是人與城邦的關係。”柏拉圖一揮手,繁華的市場消失了,空中的畫布仿佛變成了一麵鏡子。它籠罩在圓廳上方,將所有人映入其中。

“接下來就是以個人為對象的實踐。”柏拉圖看著麵前的眾人,“每一個人都不是孤立地生存在這世上,他將處理自己與他人的關係。同時,在與他人的交往中,將自己的意誌表現出來,成為一種行動。這被我們稱作道德。”

“道德自然也可以分成兩個方麵,一種是我們認為良善的,比如正義、勇敢、善良、慷慨,這些都被稱為美德;而相反的,一些被我們認為對他人進行了傷害,或者違反了個人的德性的行為,則被成為惡行。”

“美德與惡行是相對的,沒有善,我們就無法理解惡。”說到這裏,空中的景象一下子消失了,仿佛什麼都沒有,但是學生們看向天空時,卻驚訝地發現,自己隻能在鏡子中看到自己,而不會看到周圍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