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培的故事 第一章 那些破事
(離開書店的時候,我留下一把傘,希望拿著它回家的那個,是你)
這是哥哥在與黃耀明合作的一首歌裏的獨白,沙啞低沉的聲線,訴說一種近在咫尺卻無法遇見的悲劇情節。
有段時間我一直沉浸在這首歌旋律所渲染的異域情調以及歌詞所描繪的傷情畫麵之中,並非是因為我生性多愁,喜歡無事感歎於命運的無情及人類的渺小,正相反,我時常嘲笑那些動不動就把“這就是命”掛在嘴邊的家夥,更對緣分一說無動於衷,我現實得很。我愛的,隻會是我可以擁抱親吻的胴體,我恨的,也隻會是讓我皮開肉綻的棒槌。至於沉迷此曲不能自拔的原因,我也說不上來,估且把這當成一種習慣性動作,從認識她的那天起。
她,是唯一一個我沒有預謀而捕獲的尤物。
嗬,不自謙的說,我絕對算得上一個*的女性殺手,想要的女人,不用我說一句話,隻需要看上一眼,便會自動撲向我。這還得感謝我的爹媽。要不是他們在那一年,那個時刻,把我生在了那個對我來說形同地獄實為荒島的地方,隻給了我稚氣的臉龐以及嬌小的身軀,卻又任狂風暴雨將我粗暴地洗禮成一個桀驁不馴、放蕩不羈的男子。我何德何能,可以深受女人的愛戴?
她是自動送上門來的,盡管我對她毫無興趣。
如果不是那天我倆的手同時伸向了一盤CD,我不會跟她說一句話。因為,她不是我可以入眼的女子。對我來說,她很刺眼,不是因為膚白高挑,而是因為,她太純,純得就像夏日的陽光,帶一股自然的傲氣。這樣的女子我從來都是避而遠之,就像異物般,不想觸碰。凹凸有致,風情萬種,熱情奔放的女人才是我的最愛,她們於我有種天生的親切感。
事實上,早在我入店之前,我已經看到了她,隻是匆匆一瞥,卻也留下了印象。在赤金來往如梭的人潮中,在暴雨過後心有餘悸的氛圍裏,她信步走來,帶著夢幻般的表情,就像五月的櫻桃般水靈。我的心微微震顫,隨即又恢複了原有頻率,就像我之前說的那樣,我自知她於我是另類,不碰也罷,於是推開了音像店的玻璃門,走了進去。
當我問了老板我要買的CD的位置後,便直奔目的地,不想,卻碰到了她的手。小指上的金屬戒指像是瞬間通了電,麻酥酥的感覺流遍周身。我沒有看她的眼睛,隻是假裝鎮定地隨意一問,她沒有任何反應。高傲成這樣了嗎?我不滿地轉過頭,想看看她臉上究竟是何表情,卻見她癡癡地望著我,傻笑著。原來是個花癡。不出兩三句對白,她已經小臉通紅,與她高高的個頭實在不相稱。既然她如此欣賞我,我何不遂她的意,成人之美。對於送到嘴邊的美味,我從不嫌多。更何況,那陣子我胃口極好。
那時,我剛找到一份可以糊口的文案寫手工作,作為告別窮藝術家夢想的合理台階。像我這樣的人,是沒有資格走到那樣的高度的。因為我每往上爬一步,就會被人拖下兩步。生活是昂貴的,沒有人願意為別人的理想埋單,即使他們肯定過我的才氣,但那也無非是應他們所需的產物,這種熱情一過,我又被打回原形,一個從小就被遺棄的,沒有任何背景的窮小子。可是我要活著,那麼難熬都過來了,難道剛看見自由的曙光就要重返黑暗?不可以!即使我卑躬屈膝,用盡各種醜惡的嘴臉去附和,去恭維,去爭取一種認同,去同流合汙,去苟延殘喘地開始屬於我的生活,我也一定要活下去。
她,也就成了我這樣生活著的唯一慰藉。
她善良,單純,對這個世界充滿了美好的幻想,簡單而燦爛的笑容是融化所有苦悶的良藥,看著她,就如同看到了晨光熹微,周圍填滿了清新的空氣。
我珍惜和她在一起的每個早晨。每次從夢中醒來,看見她幸福的睡臉,就忍不住要親吻她,擁有她。與黑夜的迷離相比,晨光更加真實。坦誠相待,這是我對女人的唯一要求。還有什麼比一絲不掛更坦誠嗎?有,那就是在這樣真實的時刻順從我。
說珍惜,因為我太了解自己,我不可能和一個女人長相廝守。很多時候是因為玩膩了。少數時候,隻是那些女人受不了我的拳腳而已。當她們嘴角流血,憤恨地怒視我的時候,一開始,我的心還會咯噔一下,片刻的內疚,不敢相信這樣的場麵出自我手,到後來,便隻會在心裏和臉上嘲笑,她們活該!
對於她,我隻想順其自然。她是隻誤入籠中的鳥。她何時飛走,我何時離開,都是未知數。事實上,我一直在等她飛走。對於我來說,讓女人離開我,或者是她們自己離開,都是一回事,我早已習慣從不同的人身邊醒來。可惜她是隻傻鳥,隻要對她好一點,她就會把這種好放大百倍,千倍,然後再加倍地來討我歡心。當我越來越懷疑她不會離開我的時候,我的老毛病又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