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小姐,你怎麼會認識這種小混混?”和秦聖維持疏遠,林瑞雅無奈的道,“你還是和這樣的人,保持距離為好!”
“你說他麼?”好奇的伸手指向秦聖,安盛夏迷蒙的道,“我和他從小就認識,他不是什麼混混,隻是學習成績不好,不過他人真的很不錯,念書的時候一直打工賺錢,就是為了照顧家裏的老人。”
至於林瑞雅和秦聖是什麼關係,安盛夏就算是傻子也猜得出來。
“人家林小姐金貴的很,看不起我這樣的窮人,咱們走吧,不玩了。”哥倆好的姿勢,秦聖輕拍安盛夏的後背。
“你們再聊會吧,我還要陪老師打球,他今天心情不好!”安盛夏無比狗腿。
“安盛夏,你真是個見色忘義的賤人!”作為青梅竹馬,秦聖當然知道,King是安盛夏夢寐以求的偶像!
“秦聖,這麼多年你還是沒改掉嘴賤的毛病。”林瑞雅似乎有感而發。
“算了,你們女人我惹不起,我躲得起!”不再理會林瑞雅,秦聖索性勾搭美女去。
卻沒看到,林瑞雅眼底的那抹吃味……
五年不見了,沒想到,再次見麵會是這樣啊……
秦聖,你現在不窮,但是我們都老了。
我們之間,恐怕沒有可能了吧?
三天後!
清晨!
漫天的都是粉色的玫瑰花瓣,浪漫至極。
身穿唯美的白色婚紗,楚歌緊張的站在電梯內,不安的握著安盛夏的手,“我今天好看嗎?”
“不能更美,你再自卑,恐怕全世界的女人都沒法活。”安盛夏那張嘴,仿佛泡過蜜一般。
“那就好。”可再驕傲的女人,也有自卑的那一麵,楚歌嬌羞的咬著嘴角,“我沒想到,他真的會娶我,還要給我辦婚禮。”
“楚歌,你真是幸福啊。”好歹,那個男人願意給她婚禮。
不像她,除了兒子,已經一無所有。
楚歌立即疑惑的看向安盛夏,“你真的不愛權耀了?”
幾乎同時,電梯即將展開,男人伸手夾在電梯內,冷漠的看緊她……安盛夏!
上次在練歌房撞見的時候,薄夜寒和司夜爵都說,是他不要她。
而現在楚歌卻質問安盛夏,是不是不愛他了?
同樣的問題,隻是換成,是他聽她的答案……
“楚歌,今天是你婚禮的日子,你就不要關心我的私事了。”略微尷尬,安盛夏故意忽視男人投來的目光。
“其實我也有私心,是為我哥問的。”先瞥了權耀一眼,隨後,楚歌按住安盛夏的手臂,“每個女人都應該驕傲的選擇愛情,因為我努力過,所以我得到了愛情,我希望你不要是個膽小鬼。”
她當然也狠狠的努力過。
可惜了,所有人都看到她安盛夏,輸的一塌糊塗。
還記得那場世紀婚禮,他寧可故意受傷,也不肯現身,不過是為了李若曦。
她在他心底裏永遠也比不上李若曦!
既然如此,她不願將就!
“走吧,權三就在外麵等你,今天你會是最美的新娘!”好歹她和楚歌之間,能有一個得到浪漫的婚禮!
“嗯!”楚歌知道安盛夏在逃避,隻是沒挑明。
正和權耀擦肩而過的時候,卻聽見一道甜美的音色,“耀,你等我一下。”
來人,正是李若曦,原本麵若桃花的那張臉,在觸及到安盛夏之後,卻變得暗淡。
“安小姐,沒想到你也在啊。”李若曦立馬走過去,攀談。
“她今天是我的伴娘。”楚歌根本不介意安盛夏是不是離過婚,單純的找她這個好朋友,來當伴娘。
李若曦卻意味不明的一笑,仿佛是在嘲笑她……安盛夏。
身為這場婚禮的伴娘,安盛夏受盡口水。
無外乎她曾是權耀的前妻,而權耀正是這場婚禮的座上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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