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第十七章(1 / 2)

數月後又一個七夕燈會的夜晚,我被突發奇想想要湊熱鬧,說什麼都要下山感受人潮的丸子給拉下了山。

我原是不想下山的,凡界燈會去個一兩次會覺得新奇,次數多了就不免乏味,怎麼說本仙子也隨西王母參加了無數仙界宴會,凡界燈會再好看,又如何比得上三十三重天的百花席,瑤池宴?

可丸子卻拉著我的手仰著腦袋看著我懇求道,“這是最後一次,”頓了頓,他又加了句,“娘也要好好看看。”

雖說我對丸子這種[今天是最後一次一定要好好逛逛明年就沒機會了]的語氣特別不解,卻還是沒拗過丸子撒嬌賣萌的各種手段,順了他的意,跟著他一起下了山。

這年的七夕燈會比往年都要熱鬧一些,因為在臨春湖畔最有名的花樓[憐春樓]內,發生了一場富家公子一擲千金,欲以平妻之位求娶憐春樓花魁[琉秀],原配發妻持劍闖憐春樓,割發斷情的鬧劇。

而那富家公子不是別人,正是東華帝君曆劫的凡身,而那位割發斷情的原配發妻也正是紅娘的曆劫凡身。

我當時拉著丸子的手站在人群中,正巧將這出戲從頭看到了尾,一時間隻覺得受到了深深地欺騙。

佛家七重天劫聽上去這麼嚴肅高大上,到頭來命格薄還不是司命在寫?

這俗的都快出血的劇情除了司命跟他那支與他相性極好的命格筆外,還有誰寫得出來?

看著憐春樓內,紅娘的凡身毅然決然的割下三尺青絲,一身俠女風範頭也不回的離開,我看了眼站在花魁琉秀身旁,一臉糾結迷茫之色的東華帝君的凡身,抓了抓腦袋,拉著丸子擠出了人群。

[求不得,放不下]

紅娘割發斷情,已然放下。

之後,隻看東華怎麼做了。

[可“情”之一字,真的這般容易放下?]

我仰頭望天,輕歎了口氣。

丸子抓著我的手晃了晃,指著街邊一個做小糖人的攤子央著我給他買糖人。

我平日裏雖然沒有寵丸子寵到像紅娘那般有求必應,但一些不過分的要求我大致都會答應。

我找出些銅板買了兩個小糖人,轉身剛想將那兩個糖人遞給丸子,卻發現丸子不見了!

我一慌,在人群中四處尋找卻依然不見丸子的蹤影。

我捏了訣想要散開神識尋找丸子,但卻在最後一刻猶豫了。

神識一旦散開,無論是三十三重天的那位還是魔域的那位都會發現我的蹤跡,之後會遭遇什麼就不是我能做主的了。

而丸子,照紅娘的說法是數萬年前魔尊跟一名仙娥所生的仙魔混血,身強體壯,潛力極強,應該不會遭遇危險。

可就怕丸子遇到了凡界的那些個修仙修得快走火入魔,為了突破境界,吞仙噬魔這樣的事都能做出來的大能們,被抓去放血煉丹——

……

啊——!!算了,大不了今晚就搬家。

我咬了咬牙,還是散開了神識。

憐春樓內,站在花魁琉秀身邊的白衣公子像是感應到什麼一般向樓外望去,在看到我後,似是一怔,片刻後,他將視線移向鋪在地上的三尺青絲之上,蹙著眉,眼中迷惘之色卻是漸消,他丟下琉秀,向原配發妻離開的方向走去,越走越急,越走越急,最後竟是奔跑了起來。

我是沒想到自己散開神識的決定還小小推進了下紅娘與東華帝君之間的劇情,不過,散開神識確實是個正確的決定,因為我不一會兒便找到了丸子的所在地——我住了多年的山間竹院。

不過一眨眼的功夫,怎麼就回去了?

丸子雖然身強體壯,但卻是半點法力都無,與凡人無異。

這一轉眼的功夫,他到底是怎麼回去的?

直到我回到竹院,看著丸子穿著一身我從未見過的,白底紅紋,質地極好的長袍站在院內沐浴著月色,我忽然覺得自己明白了些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