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如果他不做這個手術,那個炸彈沒準什麼時候就在腦袋裏炸掉,他連搏一把的機會都會沒有。
我不信!
他一直是比我強的,我怎麼追怎麼趕怎麼努力都是不如他的。他這麼強大,怎麼可能就快死了呢?
他一定是在騙我,他一定是假的。
直到,大哥強行要求我常駐公司,將公司的事務一點一點的移交給我!
我曾經很多次想過把他手中擁有的東西,一樣不落的全部奪過來,讓他一無所有。這樣,才能讓我失去母親的恨意小一點。
然而,我在學業上失敗了,事業上我發現我沒有經商的天份,很快就放棄了。
最後,我隻能做一個不入流的藝人,以頹廢的樣子混日子,給他添堵。雖然我有時候也不確定,這個堵到底是填到了他的心裏,還是我的心裏。
現在他要拱手將公司交給我了,我反而是不要接了!我要繼續和他鬥,我要和他鬥一輩子的!他怎麼可以中途就逃走,把這麼大的企業交給我!
他太不夠意思了!
我不同意,我不接!
然而,他還委托我,照顧琳琅!
那是他的女人!他長了三十年,除了他的母親,他最愛的女人!
他不管琳琅是不是風塵女子,他視她如珍如寶,為此我與他起過不知道多少次的衝突,他甚至嚴禁我靠近琳琅半步!
現在,連女人他都拱手讓我了,這事不尋常,不正常,完全不對!
琳琅卻同意了!
那個不管自己因為成致晟這個男人受過多少次傷,身處多少次險境都不放棄的女人,居然乖乖的答應,去美國。
什麼學習,什麼進修,什麼規劃她未來的人生,全都是狗屁!
她什麼也不說,就像是什麼也不知道。可是我猜,她一定是知道了。
成致晟在瞞著她,她也在瞞著成致晟。從他們道別的那一刻,我想我窮其一生也無法得到琳琅的心了。
然而,世界上沒有絕對。
我絕對沒有想到,這將是我非常難得的,可以和琳琅在一起的一段時光。
這段時光,長達七年。
因為,這七年裏,成致晟是不存在的。
我知道在琳琅的心裏,成致晟是無時無刻不在,但是我很慶幸,我可以真實的在她身邊。
琳琅懷孕了。
我很高興。在那時候,我們都不知道,成致晟即將麵臨的是什麼樣的結果。我們都設想了最差的結果,比如,他將永遠不會醒來。
假如他真的就這麼離開了,至少還有屬於他的一部分永遠的留下來。
以一種非常鮮活的方式,存在著,延續著。
在這七年裏,我在國內和美國兩邊跑。一是要管理公司,二是要照顧琳琅,以及,她的孩子。
最初的時候,我和琳琅都沒有提過大哥,就像是他這個人已經不會影響到我們什麼。有一次動情處,我脫口而出要和琳琅在一起。
琳琅知道我心中有她,這個並非秘密,也並不是說我們之間不可以談這件事。隻是,我發現,當我們真的正麵這個問題的時候,那個一直處於隱形的大哥就會跳出來,以絕對的優勢將我壓倒。
琳琅在那天,讓我離開。
我離開了,我知道,我挑戰了她的底線。我知道,我不挑戰這一次,我會後悔,雖然,挑戰之後,我還是後悔。
琳琅決定不再用我的錢,要自立自足。她找工作,她自己帶孩子。
雖然她的工作在我的照顧之下,比較順利,當然也和她本身的努力分不開。
當然,她也不會知道,其實在她懷孕和生產的時候,大哥曾經幾次在她的身邊。而我,是將大哥推到她身邊的人。
這就是我和大哥的區別。
當琳琅處於生死之關的時候,隻有大哥可以喚起她生的力量。就如同大哥已經忘掉一切的時候,卻一直記得有個女人存在過。
而我的作用,可能更實用些。
我不在乎,實用有什麼不好呢?
琳琅租了合適的房子,我給中介打過招呼,給她比較低的房租價位,差額我來補。工作中有不少的機會,我希望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她可以得到提升的機會。孩子要上幼兒園,我在各種條件比較下,讓孩子可以順利的進入。
其實我做的真的不多,琳琅那麼聰明的人,也不會讓她發現。
我每年都會很多次的到美國,到她住所的附近。我會看著她上班,下班,和孩子一起玩。遠遠的看著她,雖然她看不到我,但是我的心裏是暖的。
琳琅在美國七年,因為一次晉升的機會,她回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