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內庫等於零(1 / 3)

早朝

乾清門(稱禦門聽政,皇帝登基等大典是在太和殿,乾清宮是有皇帝私下召見內閣大臣)

“皇上駕到!!!”

王承恩一聲大喝,回蕩在乾清宮內。朱由檢身著龍袍,右手握劍,在龍椅上坐了下來。一副天子氣象的朱由檢,心裏想著麻麻批,早上5點起床,6點開會,完全沒有睡醒就開會了。

朝議有廷議和集議之分,還有部議。皇帝在場做決定叫廷議;皇帝不在場最終還得皇帝批準叫集議,部議就是部門開會。

“吾皇萬歲萬歲萬萬歲!”

“有本啟奏,無本退朝!”

“啟稟陛下,臣狀告魏忠賢十大罪狀!

第一:與皇帝並列

魏奸稱“九千九百歲”,幾乎與皇帝平起平坐,代皇帝批閱奏章,讓百官隻知道有魏忠賢,而不知道有皇帝。

第二:蔑視皇後

在皇後即將臨盆的時候魏忠賢客氏下手,導致皇後生下死胎,鬱鬱而終。

第三:搬弄兵權

魏忠賢把持著軍權,將軍印握在自己的手中,隨意調動軍隊,同時將內操軍增加到兩萬人,內穿甲衣出入宮禁。

第四:不二祖列宗

魏忠賢卻目無主子,藐視明朝曆代皇帝。

第五:克削藩王封爵克扣朝廷對一些有功藩王的封爵,引起眾怒。

第六:目無聖人

魏忠賢親亂賊,仇忠義,不將德行,對聖人之言大加批評。

第七:濫加爵賞

隨意任用親朋好友,結黨營私,胡亂封爵,導致怨聲載道。

第八:掩蓋邊功不是魏奸的人的戰功,魏奸就不會讓天啟知道。

第九:剝削百姓

魏奸恢複了鹽稅和礦稅,其中還包括工商稅,再加上原本的農業稅等苛捐雜稅,讓當時的農民負擔更加深重。而且魏忠賢濫用親佞,濫殺無辜,草菅人命,致使民怨沸騰,怨聲載道,此其罪九也。

第十:交通關節

身體發膚,受之父母,魏忠賢自己閹割,實在是大大的不肖,此其罪十也。”吏部主事狀告道。

朱由檢聽著,剝削藩王,征收商稅,並沒有錯。

悄悄地讓王承恩去把大將軍印找來,自己掌控。

“臣有本啟奏!魏忠賢心腹崔呈秀,內諛廠臣,外擅朝政,貪淫橫虐。”雲南道禦史楊維垣狀告道。曆史上就是他拉開了閹黨狀告魏忠賢的帷幕,閹黨分裂。

“臣狀告魏奸,

一:魏忠賢擅權,把控朝廷,擅自殺害大臣。違反祖製,太監不得擅權外廷。

二:魏忠賢結黨營私,剪除異己,親近亂賊而仇視忠義。

三:傷害宮中妃嬪

四:傷害龍嗣

五:搜刮民財,貪圖享受

六:飼養家軍

“臣狀告魏忠賢擅權亂政,禍亂內閣六部,世人已經稱內閣為閹黨內閣了。

臣狀告臣狀告前內閣大學士顧秉謙、魏廣微、黃立極首輔兼吏部尚書、丁紹軾兼戶部尚書,施鳳來兼吏部尚書、張瑞圖兼吏部副尚書,李國禎內閣兼吏部副尚書。等,工部尚書兼左都禦史崔呈秀、一年內六遷至工部尚書的吳淳夫、一年內升至兵部尚書的田吉、太常卿倪文煥、左副都禦史李夔龍。

內閣不是陛下的內閣,六部不是陛下的六部。

魏忠賢遭到楊漣的彈劾後報複,天啟五年(1625年)魏忠賢借熊廷弼事件,用內閣和六部的權利,誣陷東林黨的左光鬥、楊漣、周起元、周順昌、繆昌期等人有貪贓之罪,大肆搜捕東林黨人。天啟六年,魏忠賢又殺害了高攀龍、周宗建、黃尊素、李應升等人,東林書院被全部拆毀。

臣請陛下誅殺魏奸,誅連閹黨。”

內閣唯一的光杆司令朱國禎,第二個開炮!(老油條,混混)

第三個

第四個

......

“準奏!”朱由檢大聲道。

半個朝廷的朝臣一邊倒地狀告魏忠賢,恨不得食其皮,吃其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