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警察原本就對程思慕有幾分好感,他並沒有看到程思慕打人的樣子,所以也不太相信這樣一個清清秀秀的小姑娘會把幾個大男生打倒在地。
但是上麵明確表示圍觀群眾都指控了這個小姑娘,他也隻能半信半疑的逮捕審訊她了。
“我們一件一件的說好了。首先,有關那個跳樓的死者武賢,經過現場痕跡和人證,我們已經確定他屬於自殺。
但是根據現場人證口供,他的自殺原因和你息息相關,是否屬實?據說他是被你逼入絕路的,因為他看過你......是嗎?”
那警察說道最後還覺得有些不好意思,委婉的一筆帶過了。
“不是。”程思慕異常堅定的答道,“那些都是他的謊言。
我之前壓根就不認識他。你們可以隨便調查,我和他從未有過接觸,何談逼迫於他。
他的話原本就漏洞百出,經不起仔細推敲。
他說他在半夜看到我在小樹林和別的男人苟合,給我男朋友戴綠帽子。那麼,且不論他半夜為什麼會去小樹林撞見這一幕,就說時間地點人物這三要素吧。
你可以去調查我們學校的地形,唯一有小樹林的地方就是後山,距離宿舍區有二十分鍾路程,而且山上是沒有路燈的。
在大半夜黑燈瞎火的情況下,他是怎麼看清楚我和那個所謂的奸夫的臉的?
他和我素不相識,又怎麼知道我姓甚名誰,怎麼知道我還有男朋友?
退一步來說,就當他是一直以來暗戀我、跟蹤我才發現這些的吧,那又怎麼樣呢?
這是一件很大的事麼?也不見得吧。
又不是殺人放火,甚至連婚內出軌都不算,隻不過是普通年輕情侶之間出軌而已,被撞見、被抓包也頂多是我名聲臭了,或者男朋友把我甩了,僅此而已,有什麼大不了的?
我何至於為了這種事去逼迫折磨他?用錢收買他不是更方便麼?
逼迫他有什麼用,舌頭長在他身上,我又沒有割下來,怎麼保證他不把這件事往外說。
這點兒事情都想不明白,我就那麼愚蠢麼?
而且,隻要你們調查之後就會發現,我從來沒有跟他接觸過,我又是通過什麼方式逼迫於他呢?
所以,綜上所述,他說的一切都是謊言,隻是為了汙蔑我的名聲罷了。”
那警察聽著程思慕有條有理、邏輯清晰的論述驚訝的半天說不出話來,倒是旁邊另一個一直沒有說話的年紀更大、經驗更足一些的警察點了點頭,說:“你說的這些情況,我們會去調查的。
不過,如果你說的都是真的,那他為什麼要跳樓,又為什麼要汙蔑於你呢?”
程思慕淡定的答道:“我不知道。我走在路上好好的,突然竄出來一條瘋狗對著我就是一口,我能怎麼辦?
我能把狗抓起來審問他為什麼要咬我麼?我不能啊。因為瘋狗的思維和人類本來就不相同。”
那老警察被說的啞口無言,年輕警察更是忍不住頻頻點頭,覺得程思慕說的非常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