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後。
雲城清河鎮的一處山腳,粉紅的桃花與雪白的梨花交相輝映。
一身素淨衣衫的葉錦笙提著籃子,竹籃中鋪著一層厚厚的桃花,懷裏抱著一壇酒,正往不遠處的小木屋方向走去。
“你又采這些花來釀酒啊,無趣不無趣?”李景之輕佻的嗓音在她身側響起,不知道從哪棵樹上跳下來,那雙桃花眸倒映著木屋前滿樹桃花,漂亮得驚人。
“景公子每日來此,不也是無趣?”
女人喉嚨裏發出沙啞的嗓音,雖然不似江南姑娘家的嬌聲軟糯,和她那張清冷美人麵孔極為不搭,可仔細聽了,卻別有一番滋味。
“我說葉姑娘,怎麼說我也算是你的救命恩人,你就是每天這麼對我,太不夠意思了吧。”李景之跟在她身後,看著女人衣袖挽起,露出素淨的手腕,清洗著那些花瓣。
當年深山之中,若非他前幾日在深山打獵,恰好在山上留宿一夜,恐怕這女人早已經葬入狼腹,哪兒還有如今治好了嗓子,重新得了一張皮囊的好處。
葉錦笙低眸做著手上的事情,並未看他一眼。
她這條命,確實是李景之救下。
可她實在不想和李家的人有任何牽連!
如果可以,她寧願逃離得遠遠的,永遠都不回來。
李景之趕來到的時候,她身上已經沒有一處好肉,連那張臉都被餓狼撕咬了幾口。他若來晚一步,便就如了李煥之的意,身髒狼腹,屍骨無存!
他到底有多狠的心呐!
小時候李煥之在葉府中落下水,明明是她不顧姑娘家的名聲和自己性命去救他,他卻瞎了眼,聽信葉清楠的鬼話。
也是,本來娶她做皇後就是一場欺騙,為了除掉葉家的算計。幾年的情誼算什麼,或許從一開始,李煥之就認定救他的人是葉清楠。
可憐她那時為了救落水的他,忘了自己也不懂水性。最後病重發燒,讓人有機可乘,在她的藥裏下了毒,失去了本有的嗓音,從此成為人人嘲笑的啞巴!
若非父母疼愛,她仍然是葉家高高在上的嫡女,恐怕那之後的日子不知道有多難。
可惜啊,最後還是落得一個家破人亡,無家可歸的地步。
想至此,葉錦笙溫涼的嗓音更冷了幾分,透著恨意:“我沒把景公子打走,已經算是把你當做救命恩人了。”
李景之大笑,也不惱怒,“你當真,是個沒良心的。”
良心?
若不是她太有良心,她就不會落得這般下場。頂著一張不屬於她的臉,蒙蔽多年,才知道自己的嗓子是被人毒啞的,而非大夫醫術不高。
人心那樣可怕,她需要什麼良心呢?
“所以景公子今日過來,不知又有何貴幹?”
清冷的眉目微抬,葉錦笙才正眼看向身側的男人。
李景之也沒料到她變成了如今的模樣。
那張原來總是溫溫和和的臉,通身端莊貴氣。如今,隻剩下冰冷淡漠。
他勾起一抹輕佻的笑,拿起放在一旁的那壇酒,“談個交易罷了,就是不知葉姑娘您願不願意。”
說著,便開了那壇酒,仰頭痛飲。